牟定县共青团系统2022年“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项目开始报名
2022-01-08 14:52:47 来源:牟定团县委 评论:0 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激励更多青年创业,帮助创业人员解决资金问题,支持更多有创业能力及资金需求的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团县委将继续开展2022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贷款工作,有需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激励更多青年创业,帮助创业人员解决资金问题,支持更多有创业能力及资金需求的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团县委将继续开展2022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贷免扶补”贷款工作,有需求的创业青年可到牟定团县委进行报名!
01
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牟定县辖区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大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具备条件
1.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3.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一般应持有《就业创业证》;
4.经营实体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对拟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
5.申请人无不良的征信记录;
02
注意事项
1.无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还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获得贷款后都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
2.获得过“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创业人员和获得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按时还清上次贷款本息、创业项目(或企业经营)良好、规模扩大且增加了带动吸纳就业人数的,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扶持、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即创业人员获得“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次数合计不超过3次,小微企业获得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3.已实现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03
报名地址及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共青团牟定县委(牟定县总工会5楼)
(报名时请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