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关系人发放个人消费贷!乌鲁木齐农商银行被罚150万
2022-01-20 17:46:02 来源:中新经纬 评论:0 点击: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简称乌鲁木齐农商行)因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且部分消费贷款用于购房等被罚150万元。涉事相关人员王海勇、周军被警告并分别被罚10万元和7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简称“乌鲁木齐农商行”)因“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且部分消费贷款用于购房”等被罚150万元。涉事相关人员王海勇、周军被警告并分别被罚10万元和7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显示,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且部分消费贷款用于购房;未按规定对股东质押本行股权、在董事会行使表决权进行有效管理。
2022年1月13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乌鲁木齐农商行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显示,王海勇担任乌鲁木齐农商行行长期间,对该行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且部分消费贷款用于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对其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显示,周军担任乌鲁木齐农商行董事长期间,对该行未按规定对股东质押本行股权、在董事会行使表决权进行有效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