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2022年创业贷款办理公告
2022-02-11 17:13:22 来源:网易 评论:0 点击:
为充分发挥创业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大力支持广大群众自主创业,有效带动就业,进一步稳定全县就业形势,形成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现将广南县2022年创业贷款办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扶持对象及条件
为充分发挥创业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大力支持广大群众自主创业,有效带动就业,进一步稳定全县就业形势,形成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现将广南县2022年创业贷款办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及条件
(一)扶持对象:在广南县域辖区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自主创业群体。
(二)受理条件:1.经营正常(有营业执照、悬挂店名牌子、牌子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信用正常,无不良记录;3.有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企业正式职工、在本地有不动产的个体户、村(社区)正式工作人员等担保或者提供不动产抵押;4.未享受过创业贷款扶持(不超3次);5.申请人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6.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三)贷款利息:发放的“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目前按2021年政策执行,若政策变动按新政策执行)。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创业担保贷款,3年到期一次还清。
(二)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抵押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还款方式:2年到期一次还清,或由企业与经办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三)担保方式
1.担保人需是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国企或私企正式职工、在本地有不动产的个体户、村(社区)正式工作人员等。
2.提供不动产进行抵押登记。
3.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担保,用企业的资产作抵押担保(资产总额必须大于贷款总额)。
三、需提供资料
1.《文山州创业担保贷款调查报告审批表》(此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经营地点在乡镇的,由乡镇审核调查签字盖章)。
2.《文山州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2份。
4.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未婚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离异的提供身份证、离婚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式2份)。
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式2份。
6.大学生、退伍军人、残疾人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式2份。
7.创业贷款承诺书一式2份。
8.其他银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以承贷银行要求为准)。
四、受理及咨询办理电话
(一)承办部门
广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三楼306办公室):陆正略 5159943
广南县工商联:孙忠林 5150507
广南县总工会:李庆叶 3057785
广南县教体局:牛漫玉 5154906
广南县妇联:皮 芬 5150318
共青团广南县委:邹致远 5150319
广南县市场监管局:陆晓云 3071174
(二)承贷银行
广南县农村商业银行:罗仁德 5150381
文山州邮储银行广南县分行:郑伟刚 5150031
文山州农业银行广南县分行:王思洋 5150571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借款人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或小微企业贷款后都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二)借款人已实现就业或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用的(含编内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不属于创业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创业者在享受创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申请注销。
(三)私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借款人须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
2.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且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创业项目停止,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
3.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的,属于创业项目转向,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