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帮扶“贷”出富民强村
2022-02-16 11:41:23 来源:江南时报 评论:0 点击:
2月15日,记者从江苏省银保监局获悉,近年来,江苏银保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银保监会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全省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加大重点帮扶地区信贷投入
2月15日,记者从江苏省银保监局获悉,近年来,江苏银保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银保监会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全省“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加大重点帮扶地区信贷投入和风险保障。
强化协同
打好政策有效衔接“组合拳”
衔接全省“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江苏银保监局将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做好金融帮扶工作作为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开展服务新发展格局“四保障六提升”行动,细化两大项、五小项金融帮扶任务清单。推动省委省政府在“江苏省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中,专列五项金融举措,形成政策集成。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部分银保监分局将金融帮扶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
倾斜开展试点示范工作。2021年,江苏银保监局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提质扩面行动,全省重点帮促地区20个乡镇入选,占试点乡镇总数的三分之一。指导机构在试点乡镇做好信用建档评级、经营主体对接、金融顾问服务、金融知识宣传四个“全覆盖”,开展重点领域服务、涉农保险服务、服务模式机制和部门协同配合四个“再优化”。至2021年末,20个试点乡镇484个村已全部配齐金融顾问,银行已走访试点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7.5万家,走访覆盖面89.3%;42.3万户次农户获建档评级,覆盖面达100%;试点乡镇贷款余额433.4亿元,较年初增长46.8%;保险公司为企业、经营主体及农户提供1985亿元风险保障。
支持创建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区。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向银保监会推荐省定重点帮扶县参与申报全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加强与省相关部门协作,推动宿迁市在完成国家扶贫改革实验区任务后,接续创建省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区。
加大力度
唱好支持重点地区“重头戏”
加大重点地区信贷支持。2021年,省内重点帮促片区、革命老区内212个农商行网点年末各项贷款余额529.7亿元,较年初增长24.2%,有效支持当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农业现代化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原省定经济薄弱村市场主体各项贷款余额合计68.0亿元,较年初增长11.3%。2021年末,全省12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余额合计6385.3亿元,较年初增长18.6%,高于全省各项贷款余额增速3.3个百分点。
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2021年,江苏银保监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明确农户自缴保费比例不高于30%,保险实施范围覆盖全部12个省定重点帮促县区,有力促进重点帮促地区种粮农民稳定收入水平。
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部分分局指导当地农商行推出“富民兴村贷”,解决村集体企业融资难题。淮安洪泽区推出全国首单村集体经济收入保险,30个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导致实际收入低于目标收入的,将获得最高600万元保险赔付。
有效服务企村联建项目。联合农业农村厅开发“万企联万村”金融服务平台,为全省村企联建项目配备主办机构和金融顾问,向2641个项目提供贷款120.6亿元。
提高精度
用好帮扶重点人群“服务牌”
完善过渡期脱贫小额信贷政策。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乡镇基层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效果评估,牵头制定《江苏省“十四五”期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实施意见》,推动省财政对“十四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单户5万元以下全额贴息,支持对象范围在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上,扩展至“十四五”期间新认定农村低收入人口。至2021年末,全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余额44.5亿元,较年初增加10.7亿元,惠及12.9万户脱贫人口,较年初增加2.8万户。
优化国家助学贷款效果。指导国开行江苏省分行落实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要求,进一步提升贷款额度上限。该行加强与省教育厅和地方教育局协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助学贷款培训,2021年发放助学贷款6.34亿元,惠及家庭困难学生7.1万人次。
推广防止返贫保险。推动省政府将“推广防止返贫保险模式”纳入全省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方案,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截至2021年末,省内保险公司开办“防止返贫保险”项目173个,覆盖近200万人口,当期项目赔付金额达6393万元,大幅降低低收入人口因病、因灾、因学等导致的支出性致贫返贫风险。
加大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力度。指导保险公司对全省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三类人群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并提高支付比例。2021年,全省保险公司共向三类对象赔付5.1亿元、6.6万人次,单人最高赔付金额9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