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银行如何加强新市民信贷供给
2022-06-13 11:50:42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通过就业、就学等方式转入城镇,融入当地成为新市民。今年3月份,中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通过就业、就学等方式转入城镇,融入当地成为新市民。今年3月份,中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强化产品和服务创新,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积极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服务小微客户和普惠金融主力军的农商行,如何更好地为新市民提供金融服务,给予新市民充足的信贷供给,同时加强对吸纳新市民较多的区域、行业及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得性,已成为亟须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
 
  新市民信贷金融服务需求分析
 
  (一)人员数量多。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目前约有3亿人。在融入城镇过程中,新市民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居民服务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呈现出人员数量大、规模增长速度快、密集化程度高、区域分布不均衡等特点。
 
  (二)服务需求旺。从新市民对信贷金融服务的需求来看,这类群体融入城镇后,希望在城镇安居乐业,既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有对更好发展机会的诉求。因此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产生了多层次、多元化的旺盛金融需求。同时,吸纳新市民就业创业较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同样迫切需要获得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信贷资金支持。积极加大新市民金融服务力度,能够加快农商行金融供给结构性改革,推进业务转型发展,持续巩固区域金融市场地位,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
 
  (三)市场潜力大。随着国家对新市民各项配套政策的逐步实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健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程度的提升,城乡收入水平的缩小,新市民的收入水平也稳步增长,正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新市民客群也已成为当前金融市场竞争的“新蓝海”。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积极助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对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具有重大意义。
 
  加强新市民信贷服务面临的困难
 
  (一)信用等级识别难。从总体上看,新市民普遍存在落户时间较短,收入不稳定,其历史信用数据往往存在缺失,很多指标不完善甚至空白,农商行难以有效地识别其信用水平;加之新市民流动性相对较大、跨区域工作和生活情形多、社会关系相对复杂,导致农商行贷前调查困难和贷后管理落实难,影响新市民客户贷款准入。
 
  (二)信贷产品匹配难。一方面,农商行信贷产品大多属于通用型产品,尚未开发出专属的新市民信贷产品,对新市民创业、就业形态、收入特点、资金需求情况缺乏有效系统分析的手段;另一方面,新市民主要家庭资产多为老家房产,在创业打拼的城市相对缺少有价值资产和人脉关系,融资经常面临“抵押难”“担保难”,往往难以全面满足现行贷款产品准入条件。
 
  (三)系统建设优化难。在为新市民提供信贷服务过程中,由于农商行信贷系统未与当地户籍管理系统联网,工作人员收集信贷客户资料建档,录入的地址为客户的身份证地址,无法获知客户的实际户籍档案是否转入当地,需对转入时间等进行核实确认,制约了对新市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影响了服务新市民客户的效果。
 
  (四)规模效应发挥难。因新市民总体分布不均,融资金额相对较小,难以聚集形成规模效应,而农商行则按照传统的贷款笔数、金额方式考核,进行产品计价和奖惩兑现,难以激发客户经理发放新市民贷款的主动性。同时,由于新市民群体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易受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市场变化、工作变动等因素影响,导致贷款不能按照约定偿还本息的可能性较大,银行工作人员怕被追责,也削弱了其营销积极性。
 
  做好新市民信贷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制度办法,加快服务创新。农商行应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实际,完善制度办法,加快产品创新,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新市民的金融服务,合理满足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等重点领域的融资需求;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优化住房金融服务,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的标准,提升新市民购房借款和还款便利度;优化新市民安居金融服务,针对新市民在进城、落户过渡阶段的差异化金融需求,为其购买家具、家电和其他合理大宗消费提供消费信贷产品。同时,充分发挥地缘、亲缘优势,加强与省外商会、同乡会对接,走出去拓展新市民客户市场,对省外家乡金牌客户提供账户结算、工资代发、信用卡、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全方位的普惠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和服务已经在一二线城市和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购房置业的本土在外创业就业新市民发展壮大;为生产经营稳定、依法办理经营执照并且能够提供自有住房抵押的小微企业主,提供中长期贷款融资产品,全面满足新市民信贷资金需求;对吸纳新市民就业的小微企业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切实降低普惠业务、首贷业务利率,降低客户融资成本,做到助创业、稳就业。
 
  (二)加强系统建设,畅通服务渠道。在互联网时代,金融机构应积极推动建立并完善新市民数据库,对新市民开展“精准画像”,以便及时发现需求,迅速提供服务。一方面,积极与当地户籍管理处联系合作,打通信息交互通道,加强信息共享核实,进一步挖掘和满足新市民融资需求;加强与人社、财政、妇联等部门的对接协调,积极争取贷款担保代偿和财政贴息政策,为新市民群体提供小额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争取更多实惠;深化与各级共青团的业务合作,通过“青创贷”项目,对新市民中的青年创业者进行支持,服务新市民创业带动就业。另一方面,做好“线下+线上”服务渠道建设,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真正让新市民打消银行“门难进、事难办”的顾虑,同时对新市民开户、结算、担保等方面的费用,能免则免,能降则降,真正做到“减费让利”于民,提高新市民融资意识,增强新市民融资意愿。
 
  (三)凝聚多方合力,提升服务质效。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协力,共同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要完善政策措施,打消金融机构服务新市民的顾虑,设立新市民专项额度,激发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能动性。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信用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全国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性大数据平台,并免费向银行金融机构开放,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新市民的效率,降低服务成本,真正打通新市民融资“最后一公里”,为金融机构快速服务新市民提供有力支撑。农商行要调整降低准入门槛,提升操作便利性,让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真正服务于民、造福于民,使新市民能够真正享受专属服务,提升新市民融资成功率;设定相应的容忍率和不良率,推行尽职免责制度,打消客户经理不敢贷的顾虑,积极有效利用技术手段做好收益成本匹配和风险有效管控;加大金融科技运用,充分运用线上贷款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手机银行贷款服务,实行快审、快批、快贷,不断增强新市民群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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