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确认“制惠贷”融资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试点期3年
2022-08-16 12:02:10 来源:观点网 评论:0 点击:
8月15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确认制惠贷融资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的通知。据通知,确定攀枝花市、绵阳市、遂宁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市温江区、新津区、崇州市、彭
8月15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确认“制惠贷”融资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的通知。
据通知,确定攀枝花市、绵阳市、遂宁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市温江区、新津区、崇州市、彭州市,资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凉山州西昌市等市(区)入围“制惠贷”融资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区,试点期三年。
观点新媒体获悉,2022年5月19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曾发布关于实施四川省制造业企业“制惠贷”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制惠贷”支持范围为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无安全、质量、环保、诚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信用记录良好的制造业企业,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包括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亩均论英雄”A类工业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工业企业、省级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承担企业等经过确认的名单内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及试点地推荐的重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该政策由四川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与试点地财政(含市级及区县财政)、合作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以下简称资金池),引导合作金融机构按不低于资金池资金5倍的放大倍数,对试点地制造业企业进行融资支持。两级财政资金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委托的受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以资金池余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具体的合作模式有三种,一、“政府+银行”模式,省级财政与试点地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出资设立资金池,资金存入各指定银行。二、“政府+担保+银行”模式,省级财政、试点地财政与担保机构按1:1:2.5的比例共同出资设立资金池,资金存入各指定银行。三、“政府+融资租赁”模式,省级财政、试点地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出资设立资金池,按约定将资金存入指定银行。资金池承担的单笔融资租赁损失补偿额度比例不超过20%。
根据政策,单户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高可达三年。单户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特别优质的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高可达五年。融资租赁业务的金额规定和期限规定与固定资产贷款相同。单户企业最高融资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特别优质的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