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技改贷”贴息项目开始申报
2022-08-21 11:44:39   来源:经济导报   评论:0 点击: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工信厅获悉,山东开展2022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和融资担保补助费申报,纳入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中的单个企业项目的贴息上限为2000万元。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工信厅获悉,山东开展2022年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和融资担保补助费申报,纳入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中的单个企业项目的贴息上限为2000万元。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省级“技改专项贷”贴息和担保补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的项目须为纳入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项目,且项目的实施主体已与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实际发生了贷款额和贷款利息。申报融资担保补助费的主体须为给“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担保并发生了担保费用的融资担保公司。
 
对纳入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中的项目,省财政按照银行最新一期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项目的贴息上限为2000万元(工业副产氢企业项目的贴息上限为5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省级“技改专项贷”政策限定为1个。
 
对融资担保公司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省财政按不超过担保金额的0.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项目担保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据了解,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的项目,须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不含青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21年纳税信用等级须达到B级以上;每个独立法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申请财政贴息不超过3年;已获得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以及国家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在建或完工纳入投资统计数据库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工业副产氢企业新增氢纯化设备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额不设限);项目在2020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取得了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土地、规划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项目2020年7月1日以后与合作银行或非合作银行签订项目贷款合同,并于2021年7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贷款额和贷款利息;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申报融资担保补助费项目,须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融资担保公司;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为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且担保费率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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