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腾讯京东的易鑫集团,联合青海银行发放34.4%的车贷
2022-08-21 11:51:28 来源:腾讯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易鑫集团官方视频号发布消息显示,累计汽车融资交易量突破300万台。据媒体此前报道,2021年3月,易鑫集团累计汽车金融交易突破200万台。2018年10月,易鑫集团累计汽车金融交易突破100万台。据此计算,易鑫
近日,易鑫集团官方视频号发布消息显示,累计汽车融资交易量突破300万台。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1年3月,易鑫集团累计汽车金融交易突破200万台。2018年10月,易鑫集团累计汽车金融交易突破100万台。据此计算,易鑫集团汽车金融交易第一个100万台用了近四年时间,第二个100万台用了两年半时间,第三个100万只用了不到一年半时间。
百科资料显示,易鑫集团是中国专业的互联网汽车金融交易平台,主要从事汽车交易平台业务及自营融资业务,成立于2014年11月,2017年11月16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2858.HK,易鑫集团股东包括腾讯、京东等战略投资人。
东方财富网-易鑫集团-主要股东页面显示,截至2021年末,易鑫集团股权结构为,腾讯持股54.25%,为易鑫集团最大股东。京东持股16.74%,黑马资本持股15.45%,分别为易鑫集团第二大和第三大股东。
易鑫集团2021年报显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94亿元,同比增长5.09%;实现净利润289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1.56亿元。易鑫集团在实现扭亏为盈的同时,其业务收入构成发了重大变化。2021年,易鑫集团交易平台业务收入23.02亿元(占总收入66%),同比增长71.96%;自营融资业务收入11.92亿元(占总收入34%),同比减少39.99%。
与此同时,易鑫集团2021年整体毛利率由2020年的47%增至2021年的51%。
其中,交易平台业务的毛利率由2020年的54%降至2021年的49%,自营融资业务的毛利率由2020乃年的42%增至2021年的54%。由此来看,虽然占总收入66%的交易平台业务毛利率下降了5个百分点,但由于占总收入34%的自营融资业务毛利率上涨了12个百分点,导致易鑫集团2021年整体毛利率上涨了4个百分点。
2021年,易鑫集团销售及营销费用13.58亿元,与2020年的8.54亿元相比大增59%。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21年行政费用3.98亿元,与2020年的4.39亿元相比减少9%;研发费用1.46亿元,与2020年的1.50亿元相比减少3%,信用减值亏损2.86亿元,与2020年的18.12亿元相比大降84%。
关联交易披露,2021年,易鑫集团向易车集团购买广告及其他服务5.59亿元、购买二手车估值服务2087万元、购买融资服务25万元,以及分别向腾讯云计算、宿迁云瀚科技(运营京东白条)购买数据服务及流量支持服务206万元、3047万元;向财付通购买支付服务283万元,向京东购买推广资料194万元。另外,大连融鑫担保向易鑫集团提供业务支援服务2500万元。
大连融鑫担保与易鑫集团如何协作?一则判决文书曝光了双方之间的合作细节。
7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大连融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刘某涛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显示:
一审法院查明,2019年8月21日,被告刘某涛与XX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约定被告以售后回租方式向XX公司租赁汽车一辆。融资总额61727.61元,其中车款52800元,GPS费用3299元,GPS升级项目费用2250元,账户管理费用2767.45元,易鑫担保费用611.16元。融资期限36个月,每月租金2369.94元。
同日,被告与青海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费用部分)”及“个人借款合同(租金部分)”,向青海银行分别贷款8927.61元和52800元,年利率为22.4%,贷款期限为36个月,用于向XX公司归还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车辆租金及车辆附加费用,并将贷款直接支付至XX公司名下账户。
同年8月22日,青海银行向被告指定账户发放贷款,但被告未按照约定履行按期还款义务。2021年12月20日,原告依据担保协议约定,向青海银行偿还欠款24741.81元。履行代偿义务后,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始终不支付代偿款项,故原告提起诉讼。注:担保合同约定,保证人自代偿完成当日起,按照代偿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年利率18.25%)计算违约金,直至被告足额偿还代偿款和违约金之日止。
被告辩称,被告仅收到52800元贷款,已按期还款至2021年10月,已经偿还金额约59000元,故不认可原告的诉请金额。不过,一审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还是支持了原告的请求,酌定将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二(年利率7.3%)标准计算。
根据上述裁判文书,被告刘某涛与XX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这里的XX公司应该就是易鑫集团。作为汽车金融交易平台,易鑫集团为被告刘某涛与贷款人青海银行提供贷款促成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易鑫集团与青海银行向被告刘某涛发放了年利率22.4%的贷款,如果贷款本金按52800元计算,这笔贷款的实际年利率高达34.4%。
为了提高单台车辆的交易收入,易鑫集团向刘某涛收取GPS费用3299元,GPS升级项目费用2250元,账户管理费用2767.45元,以及易鑫担保费用611.16元,上述四项费用(附加费用)合计9927.61元,这部分费用是易鑫集团额外增加的费用,这或是易鑫集团毛利率高达50%的关键因素。
明面上,易鑫集团的贷款年利率只有只有22.4%,似乎还是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毕竟很多持牌金融机构年利率也高达24%。
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以信用贷(原蚂蚁借呗)和招联好期贷为例。小编“信用贷”额度1万元,日利率0.035%(年利率12.8%),由天津银行提供金融服务。“好期贷”额度1.8万元,日利率0.042(年利率15.3%),由招联金融提供金融服务。不难发现,对头部互联网贷款平台而言,即使贷款年率控制在15%左右,依然是消费金融行业最赚钱的公司。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成立8年的易鑫集团,累计汽车融资交易量突破300万台并不值得炫耀。相反,作为背靠易车、腾讯、京东的汽车金融平台,没有将汽车消费贷款的价格打下来,这是“汽车金融第一股”易鑫集团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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