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万,“未来企业家培养青锋计划”“乡村振兴青年贷”助力青年创业
2023-02-11 11:24:20 来源:腾讯网 评论:0 点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现将实施未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现将实施“未来企业家培养青锋计划”“乡村振兴青年贷”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未来企业家培养青锋计划
项目简介
“未来企业家培养青锋计划”(以下简称“青锋计划”)是团市委通过市青年创新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市青创会”)联合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市小微企业担保公司合作实施的一项重点公益品牌项目,自项目实施以来,先后在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重庆大学等31个区县(高校)推广实施,累计发放创业资金1.5亿元,为1586名创业青年提供创业帮扶资金,帮扶效果得到广泛认可,在创业青年中具有良好口碑。
项目服务内容
为创业青年提供一年期500万元以内的创业帮扶贷款和“一对一”导师辅导,同时给予创业咨询、创业培训、资源对接等帮扶。项目帮扶周期为一年,期满后按时还款的创业青年可继续申请帮扶。
项目实施方式
“青锋计划”由各区县团委征集、初审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可选择与一家或多家银行合作,对按时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创业项目自愿贴息;申请人选择其中一家合作银行申请创业帮扶贷款;市青创会对各区县团委贴息的创业项目补贴担保费;合作银行当地支行对创业项目进行复审并发放创业帮扶贷款。
1.综合费用:申请人能提供保证、抵质押或者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措施的,贷款年化利率不高于4.3%(LPR+0.65%),具体利率咨询合作银行支行;申请人不能提供保证、抵质押等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措施的,则引入担保机构担保模式提供支持,由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为其担保,需额外支付不超过1%担保费用(根据国家政策适时调整)。
2.贴息原则:各区县团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对按时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创业项目贴息:
(1)创业帮扶贷款低于20万元,贴息金额为实际贷款金额*贴息标准(不低于1%);
(2)创业帮扶贷款高于20万元(含20万元),贴息金额为20万元*贴息标准(不低于1%)。
3.担保原则:若各区县团委对创业项目进行贴息,市青创会将对创业项目补贴担保费用:
(1)创业帮扶贷款低于20万元,补贴担保费为实际贷款金额*担保补贴标准(不高于1%);
(2)创业帮扶贷款高于20万元(含20万元),补贴担保费为20万元*担保补贴标准(不高于1%)。
4.风险承担:合作银行和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分别承担。
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含)至40(含)周岁的中国公民(年龄计算日为提出贷款申请之日起)。
2.企业已在重庆工商注册,以个人名义申请须为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申请须为股东。
3.缺乏必要的创业资金,自主申请创业扶持。
4.信用程度良好,无不良信贷记录。
5.有优秀的创业素质和创业激情,有良好的商业点子和创业项目。
6.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规定的担保支持对象条件。
项目实施流程
1.征集项目。各区县团委广泛宣传“青锋计划”,发动和指导创业青年申请,可联合各区县的合作银行当地支行、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会各分会、“青创空间”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共同开展“青锋计划”。
2.准备资料。申请人需填写和提供《“青锋计划”创业申请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申请材料,以企业股东名义申请的还需提供公司章程。
3.初审项目。各区县团委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不少于2人的评审导师对申请人及其创业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发展性等进行考查评估并填写《“青锋计划”创业评审表》(附件2)。评审项目可通过项目路演、实地面试、创业大赛、创业巡诊等方式进行。
4.复审项目。各区县团委联系合作银行当地支行对创业项目进行复审。
5.发放创业帮扶贷款。由合作银行发放创业帮扶贷款。
6.签署协议。各区县团委为获得创业帮扶贷款的创业青年匹配创业导师并签订《“青锋计划”一对一辅导协议》(附件3),区县团委与贴息的创业项目签订《“青锋计划”创业项目贴息和担保补贴协议》(附件4),未贴息的不签订协议。
7.报送资料。各区县团委须将实施过程中所有纸质件建档管理,每个季度向市青创会报送《“青锋计划”创业项目帮扶汇总表》(附件5),并将放款成功的相关纸质件资料及电子档资料归纳存档年底报送至市青创会,报送资料包括:《“青锋计划”创业申请表》、《“青锋计划”创业项目评审表》、《“青锋计划”一对一辅导协议》、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企业股东名义申请的还需提供公司章程,贴息的创业项目需提供《“青锋计划”创业项目贴息和担保补贴协议》和贴息凭证
项目后续服务
1.纳入青创组织。吸纳创业青年自愿加入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会当地分会,通过组织化凝聚、系统性服务,助力创业青年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2.结对创业导师。为创业青年匹配创业导师,提供一年期“一对一”导师辅导。
3.开展交流活动。邀请创业青年参与创业巡诊、创业工作坊、创业面对面、青创培训、青创赛事等活动。
乡村振兴青年贷
项目介绍
乡村振兴青年贷”是由团市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联合相关金融机构为涉农创业青年或涉农经营主体提供的低息担保贷款,自2021年9月启动实施以来,已累计为10015个涉农创业青年或涉农经营主体发放26.61亿元,并入选《重庆市稳经济政策包》。
项目服务内容
乡村振兴青年贷”为个人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涉农经营主体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15%),最高不超过5%。
资金使用范围
用于支持贷款主体发展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以及能够增加收入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项目申请条件
1.个人申请条件
(1)45周岁以下(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计算日为提出贷款申请之日起);
(2)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在重庆市内有固定住所及固定经营场所;
(4)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环保政策,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就业,个人具备从事涉农产业或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经验;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显示借款人近2年内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
(6)符合相关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的其他基本条件。
2.涉农经营主体申请条件
(1)在市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经营主体;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年龄为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为提出贷款申请之日起);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够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企业经营及财务信息;
(4)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环保政策,能有效带动当地农户增收就业,有力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5)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显示贷款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2年内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
(6)符合相关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的其他基本条件。
3.优先支持对象
(1)贷款申请主体(法定代表人)曾荣获“重庆青年五四奖章”、重庆市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2)获得“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称
号;
(3)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领域获得表彰或认定等荣誉称号;
(4)信用村、信用乡(镇)所辖农户、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项目实施流程
1.贷款申请。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当地乡村振兴的青年带头人或涉农经营主体通过“长江渝融通”线上平台填写项目申请(附件6),由各相关金融机构和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审核。
2.相关金融机构审核。相关银行机构和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长江渝融通”线上平台项目获取项目申请信息后,进行尽职调查,并根据贷款申请主体的基本情况,确定是否予以放款。
3.放款。各相关金融机构针对贷款申请主体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方式、利率、担保方式及还款方式等。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申请主体,由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银行产品、利率等协商选择合作银行,主动与合作银行沟通,完善三方手续后放款。
4.信用管理与约束。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相关信贷信息依法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失信主体在共青团组织的荣誉评选及其他政策支持、评选表彰等工作中予以一票否决。
5.风险追偿。对贷款期限届满、贷款人未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由相关金融机构按约组织催收,各级团组织结合实际协助开展催收及清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