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开始啦!
2023-05-15 15:52:17 来源:网易 评论:0 点击:
根据《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鄂财金发﹝2018﹞73号
根据《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鄂财金发﹝2018﹞73号)、《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内财金﹝2020﹞502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贷款申请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年龄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女:16-50周岁,男:16-60周岁);
2.在东胜区内有营业执照、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无经营异常、无失信状态;
3.具备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家庭征信良好;
4.能够提供有效的担保;
5.借款人及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在辖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营业执照;
2.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占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人数,占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8%。企业必须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给予缴纳社会保险费;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贷款额度及年限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利息负担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将由借款人(借款企业)和政府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1.5%)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政府财政给予贴息。以2020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为例:LPR=3.85%,150BP=1.5。借款人(借款企业)需承担利息为:3.85%-1.5=2.35%。
五、免除反担保要求
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六、所需资料
工作人员将会对申请贷款的个人以及小微企业进行系统筛选初审,初审通过后会为申请贷款的个人及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单》。具体请看通知下方附件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单》、附件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七、报名方式和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一:关注“东胜就业”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服务大厅”,选择“创业担保贷款报名”,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报名表”即可报名;
报名方式二:可直接致电0477-5123771、0477-5123761进行电话报名,或到市民中心A座西附楼B302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三:到市民中心A座人社系统综合窗口持相关资料受理;
报名方式四:个人网厅报名。电脑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个人登录——就业创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对应附件后暂存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