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改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
2020-08-24 10:39:42   来源:信用中国   评论:0 点击: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一则关于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一则关于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491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政策举措,现就我省深入推进“信易贷”,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要工作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信易贷”工作,助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强化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撬动金融市场资源配置力度,实现企业融资的“降本增效”,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信易贷”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
 
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提升我省“信易贷”工作水平,构建有效的组织推进和实施运作机制,形成江苏“信易贷”工作特色品牌。实现以下主要工作目标:
1、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在省市县落地,打造一批“信易贷”工作试点示范区,形成一批有特色、有成效、可复制、可推广的“信易贷”产品和服务项目,成为国内平台落地、系统对接、有效应用、成效显著的先进地区;
2、省市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易贷”信息服务功能明显提升,形成更为完善的信息服务机制,为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提供便捷服务;
3、打造省内一批“信易贷”特色平台,一站式、智能化、便捷化、网络化功能更为强大,丰富“信易贷”应用场景;
4、建立“信易贷”工作协调、银企对接推广、绩效考核评价的有效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和金融、担保、保险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多层次的“信易贷”风险防控、缓释机制。
二、要强化平台支撑,提升服务能力
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与市场化信用信息平台的资源整合和应用,以大数据支撑提升“信易贷”发展质效。
(一)提升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易贷”信息服务功能。
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一站式便捷服务,进一步组织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公共信用信息使用力度。进一步推动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向金融机构开放查询,方便其掌握企业信用信息,基于自身实际开发评价模型,为实施“信易贷”提供公共信用信息的基础支撑。落实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与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等机构的数据交换共享合作协议,为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获取和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权威、便捷、高效通道。
(二)强化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支撑功能。
明确将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为公共信用数据对接金融数据综合应用的节点和枢纽,大力支持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优化“信易贷”服务功能,为“信易贷”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撑。全力支持与推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各地社会信用管理部门要会同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组织各地金融机构入驻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根据不同主体、不同需求,探索直接入驻、接口入驻等方式。组织中小微企业注册登录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发布融资需求,建立信用良好中小微企业快捷融资通道。
(三)促进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省市县落地。
以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作为主通道和主入口,实现全国平台与地方平台双方数据互联互通、大数据服务共享。同时,鼓励各地以需求为导向,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组织相关平台对接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专业性、特色性“信易贷”子平台。大力组织各地区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入驻“信易贷”平台,及时发布信用贷款产品,切实应用好“信易贷”功能。
(四)支持各地各类“信易贷”平台提升应用功能。
鼓励各地创新“信易贷”功能,方便企业融资,努力打通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相关主体之间的业务系统,优化放贷服务方式,探索建立在线一站式交易,打造智能便捷的服务流程,提高贷款申请审批效率,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操作体验,提高申贷成功率。
 三、要推进信息共享,加大应用力度
重视有效发挥公共信用信息作用,畅通数据共享渠道,挖掘信用信息应用价值,解决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深挖数据价值,向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授信条件的对象,提供优惠便利的融资服务,简化审批流程,降低金融机构尽职调查成本和信贷违约风险,有效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
(一)加大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力度。
 以深化“信易贷”工作和金融机构业务需求为导向,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补归集税收、市场监管、海关、司法、医保、社保、车辆、住房公积金以及水、电、气等公共事业缴费信息,授权归集企业财务报表、不动产等信息,综合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和风险状况,有利于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评价,有针对性提供融资产品和服务。优化信息归集方式,大力提升信息归集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健全自动采集和实时更新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广覆盖。制定出台金融机构信用信息需求清单,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和规范,降低金融机构信息收集成本。依托省市一体化归集系统,编制全省统一的“信易贷”数据目录清单,明确相关信用信息归集范围,统一目录规范标准和数据格式,推动省市一体化应用。
(二)促进省市各类“信易贷”平台共享信息深化应用。
省市各类“信易贷”平台要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为金融机构数据调用和有效应用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便利,进一步提升获贷成功率。强化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综合分析功能,运用大数据技术和评价模型,构建中小微企业信用画像,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全景式画像,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状况和不同行业特征,快速便捷地进行多维度信用评价和精准风险识别。拓展应用场景,助推银企高效对接,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最大程度挖掘数据场景运用潜力和价值。鼓励各类“信易贷”平台、金融机构深化与税务、环保、知识产权、进出口、科创等领域的合作,创新推出更多“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模式。
(三)探索建立省市统一的中小微企业基准信用评价体系。
在全面应用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的基础上,分领域、分行业研究制定省市统一的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支持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率先应用。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发研制深度信用报告,对授权备查企业进行全方位信用成像(企业需要自主填报数据作为数据补充),实现企业“精准画像”。
 四、要创新服务产品,提升融资便利
构建基于信用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信易贷”产品,创新信用融资贷款模式,同时促进社会信用担保、社会信用保险等信用产品创新,开展试点示范,鼓励探索创新。
(一)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
各地要结合行业监管特色和地方实践,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引导各类政策资源和金融资源加快投向优质诚信中小微企业。鼓励地方探索创新“信易贷”产品,大力推广各地“信易贷”实践经验。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巩固深化前期“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成效,逐步将对接范围扩大到纳税信用评级M级企业,提高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推动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环保信用信息,拓展环保绿色信贷。鼓励知识产权融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范围。鼓励针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提供“信易贷”产品和服务。鼓励开发移动客户端“信易贷”产品,打造快捷、低成本、安全的通道,实现产品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的“线上一站式”办理,让企业享受“全线上、无抵押、免担保、纯信用”的24小时自动贷款服务。
(二)鼓励金融机构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投放“信易贷”产品。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线上对接放贷业务,对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创新续贷方式,推广信易贴、信易保等金融产品,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在优化和拓展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功能的同时,引导金融机构给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予以定制化的融资贷款服务;以更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拓展“信易贷”产品服务内容,充分挖掘信用信息数据价值。
(三)组织开展“信易贷”应用示范试点工作。
持续推动普惠金融试验区建设,开展中小微企业“信易贷”试验区建设,创建普惠金融(征信)试验镇,鼓励试点区出台支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监管和政策服务机制,促进创新金融产品做强做大。大力推进园区、自贸区“信易贷”工作,组织各级工业园区、开发区、自贸区为中小微特别是中小微科技企业搭建开放、共享的信用和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创新金融产品进园区,助力园区科技企业发展,简化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缩短银企对接时间。
五、要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联动,省发展改革委、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牵头建立省“信易贷”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为“信易贷”工作开展创造便利条件,协同推进“信易贷”工作切实落地。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核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优化信用产品,联合江苏银保监局搭建应用网络,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银行信贷流程,为金融机构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江苏银保监局推动银行机构对接信用信息平台,创新“信易贷”产品,加大“信易贷”业务投放力度。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要加大宏观调控、指导力度,以信贷政策提升企业信贷可得性,开展信用贷款投放监测。推动商业银行建立“信易贷”产品推广机制,确保推广工作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提升工作合力。推动完善风险补偿、风险分担等配套保障措施,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二)加大推广力度,促进银企对接。
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更多的企业、金融机构在“信易贷”平台注册,助推融资精准对接。依托政务服务大厅、银行网点、服务热线、信用门户网站、“苏信服”微信公众号、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和方式,对“信易贷”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加大对典型案例和突出成效的宣传,适时举办专题宣传宣讲活动,不断扩大“信易贷”的社会影响力,加强示范引领,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正确导向,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持续举办银企对接活动,为银企搭建沟通对接平台,采用精准对接的方式,由企业推介项目、银行推介金融产品,进一步建立和畅通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渠道。
(三)加大指导力度,加强考核激励。
开展对各设区市“信易贷”工作考核督导。引导各设区市加大“信易贷”工作重视和推动力度,确保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落到实处。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设区市相关部门“信易贷”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指导,定期总结工作成效,对工作推进不力地区的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督导。江苏银保监局将各银行机构“信易贷”业务推动情况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度监管评价,并作为普惠金融服务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开展“信易贷”融资工作列入“两管理两综合”考核激励机制中,积极推进“信易贷”工作落地见效。
(四)保障信息安全,维护主体权益。
各级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向金融机构提供数据时,保证数据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传输的及时性和稳定性。除依法依规可向社会公开的数据外,金融机构应当获得市场主体授权后方可对其公共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加工、分析和使用。数据传输和接收单位应当建立系统日志,完整记录数据访问、操作等信息,避免越权操作,并建立相关制度,对违反规定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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