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贷公司在业内首推“无还本续贷”业务
2023-11-21 20:32:21 来源:重庆日报 评论:0 点击:
记者11月20日从重庆市金融监管局获悉,日前,重庆中金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同盛小贷)突破先还后贷传统模式,在全国小贷行业首推无还本续贷业务,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减负。11月初,北京昌平区人张先生就...
记者11月20日从重庆市金融监管局获悉,日前,重庆中金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同盛小贷)突破“先还后贷”传统模式,在全国小贷行业首推“无还本续贷”业务,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减负。
11月初,北京昌平区人张先生就通过此项业务,解决了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
张先生从事建筑行业,主要承接商品房装修、道路施工等工程,每年承接工程的业务规模达到2000万元左右。今年以来,受建筑行业整体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影响,张先生遇到了业务量下滑、资金回笼不及时、流动资金紧缺的困难。11月初,眼看中金同盛小贷的2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农民工工资还得按时发,张先生更是雪上加霜。他四处凑钱,但一无所获。
就在他一筹莫展之际,中金同盛小贷客户经理回访时得知他面临的困境,主动向他推荐了“无还本续贷”业务。随即,在中金同盛小贷客户经理的指导下,他很快在线上提交了“无还本续贷”业务申请。2天后,中金同盛小贷就审批通过了他的200万元“无还本续贷”业务。
据中金同盛小贷总经理翟宁介绍,针对部分客户因暂时经营困难而无法按期还本续贷的情况,中金同盛小贷通过“商e融”,推出了“无还本续贷”产品,客户可在线上提交申请。收到申请后,该公司将依据客户历史数据及其行为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在此基础上,再与客户签订新的贷款合同,双方按照新合同执行即可。新合同在借款额度、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方面,均可依据客户实际需求重新定制。从客户申请到该公司放款,最快仅需2天时间。并且,符合条件的客户,还能享受优惠利率。
截至目前,中金同盛小贷“无还本续贷”业务已累计放款1.5亿元,服务商户256家。江苏开广告公司的丁老板,湖北做谷物、豆及薯类批发的陈先生,江西做文化艺术培训的柳老板,重庆开汽车租赁公司的李老板……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众多小微企业主,在中金同盛小贷帮助下,通过“无还本续贷”业务缓解了续贷难、续贷贵的痛点,顺利渡过难关,走向新生。
重庆市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金同盛小贷通过“无还本续贷”方式,实打实地为小微企业纾困减负,且消除了小额贷款公司对开展此类业务合法性的疑虑。此举彰显了地方金融组织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据悉,近年来,全国各地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法律关系及合法性存有疑虑,导致全国的小额贷款公司迟迟不敢推出此类业务。不过,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积极向司法部门咨询,得到司法认可,为中金同盛小贷推出全国小贷行业首单“无还本续贷”业务提供了司法保障,坚定了其展业信心。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指数研究中心主任张祥认为,中金同盛小贷在业内首推的“无还本续贷”业务,具有普惠性、突破性、法定性。一是其服务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目的在于缓解小微企业续贷难、续贷贵的痛点;二是从业务、监管、司法等方面均打破了长期遵循的“先还后贷”传统模式,并且有效缓释了疫情突袭后导致小贷公司坏账徒增的风险;三是获得了司法部门的司法认可,奠定了此项业务的合法性。
西南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志伟指出,“无还本续贷”性质上属于“借新还旧”的行为,如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如同时具备有合法的旧债、新债成立、新债与旧债的要素不同,以及双方达成因新债的发生使旧债消灭的合意等要件,一般可认定构成债务更新。小额贷款公司“未实际划拨新贷资金”,不影响新贷合同效力和责任认定。
上一篇:邮储银行“紫陶贷”发展经营好帮手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