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出“24条”举措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符合条件者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提振贷”
2023-12-02 22:06:58   来源:济南时报   评论:0 点击: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3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意见》有关情况。  山东实有个体工商户已达...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3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意见》有关情况。
  山东实有个体工商户已达973.1万户
  山东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个体工商户大省。新黄河记者了解到,截至10月底,山东省实有个体工商户973.1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6.8%(经营主体1456.7万户),带动近2500万人就业。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贾峰介绍,从2023年5月份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启动《意见》制定工作,通过开展问卷调查、与个体工商户面对面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形成了《意见》初稿,并多次听取个体工商户代表和行业协会意见、征求省直相关部门意见,经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实施。
  到2025年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据悉,《意见》共分五个部分24条措施。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发展思路和任务目标。以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为着力点,优化政策供给,坚持平等准入,创新监管模式,强化优质服务,推动个体经济发展壮大。到2025年,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纳税户、社保户持续增加,个体工商户存续期、活跃度显著增强。
  第二部分,优化个体工商户发展环境。提出推动个体工商户“快入准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政策直达快享、加强信用管理、包容审慎监管等6条措施。
  第三部分,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提出融资信用支持、融资担保机制、经营场所供给、拓展市场消费需求、创业就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等7条措施。
  第四部分,促进个体工商户提质转企。提出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数字化转型、推动“个转企”、推进融通融汇发展、表彰激励等7条措施。
  第五部分,加强公共服务支撑。提出完善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政策宣传与监测评估、法律服务、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等4条措施。
  对信用风险等级低者“无事不扰”
  记者注意到,《意见》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出实招,有效解决个体工商户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聚焦个体工商户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快入准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措施。比如:明确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变“先注销、后成立”为“直接申请、直接变更”,解决资格延续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缓征、减征、免征相关税款,简化税费优惠享受程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信用风险等级低的实行“无事不扰”;允许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程序办理歇业,歇业期最长不超过3年;对办理歇业备案的,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降低维持成本等政策和措施。
  《意见》在要素支撑保障上出硬招,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针对个体工商户所思所盼,在融资信用支持、经营场所供给、市场消费需求、创业就业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措施。比如:提出建立融资信用白名单制度,将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等级转化为“融资信用”,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创业提振贷”;鼓励以划定区域、时段等方式,允许个体工商户适度拓展室外经营场地、延长经营时间;鼓励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等政策和措施。
  《意见》还在提质发展上出新招,帮助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聚焦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在分型分类精准培育、数字化转型、“个转企”、融通发展、表彰激励等方面提出新举措。比如:明确了开展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帮扶;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依规放宽入驻条件,降低个体工商户线上运营成本;支持个体工商户融入重点产业链条,实现与企业融通发展;发挥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联系服务作用;组织开展“最美个体劳动者”选树活动;以党建引领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等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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