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看这里!
2024-01-10 20:10:27 来源:互联网 评论:0 点击:
近日,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并公开发布了《嘉兴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想创业的退役军人,...
近日,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并公开发布了《嘉兴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想创业的退役军人,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创业担保贷款是什么?
这里所称的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经办银行(目前我市包括农商银行、嘉兴银行等)发放的、由财政部门出资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形式提供担保,并由财政部门予以贴息,用于鼓励创业及吸纳就业的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形式提供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二类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按发放对象分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
哪些人可以申请?
个人贷款对象:
在嘉兴市范围内创业人员(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新市民主体,下同),信用良好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是登记注册5年以内且正常经营;
二是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
三是自主创业人员及其配偶除有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记录外没有其他贷款的。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从申请之日起倒推计算)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重点人群”)可申请一类、二类贷款,其他人群只能申请二类贷款。
小微企业贷款对象:
在当地辖区内注册且纳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名录的小微企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请企业吸纳就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是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招用重点人群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
二是与上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何申请?
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经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查、经办银行核贷、担保机构审核担保等程序办理申请、发放手续。
申请人可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查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凭资格认定意见书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向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经办银行根据申请人创业项目情况、未清偿贷款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形成贷款风险评估报告,作出是否放贷决定。
对重点人群申请一类贷款,由经办银行向担保机构提交《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担保机构所需的其他资料,担保机构按规定审核决定是否予以担保。
一类贷款经担保机构同意担保后,经办银行办理有关担保手续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二类贷款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相关抵(质)押、担保等手续后向借款人直接发放贷款。
退役军人能申请多少贷款?能享受哪些优惠?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以“吸纳重点人群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申请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按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对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给予贴息(贷款利率低于合同签订日LPR的,按贷款利息贴息),其他企业按贷款合同签订日LPR-150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展期不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本金或利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月份不给予贴息。
贷款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借款人在还清贷款本息后,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贷款贴息。
更多内容请登录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lsbj.jiaxing.gov.cn/art/2024/1/2/art_1229564094_2506555.html)查询,或咨询当地人力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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