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落地 网络小贷监管收紧
2020-11-05 13:06:08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11月2日晚间,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含重申小贷公司属地经营原则,跨区域经营需银保监会审批,且一次
11月2日晚间,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含重申小贷公司属地经营原则,跨区域经营需银保监会审批,且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需达50亿元;联合贷款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强调“一参一控”,即只能控股一家小贷公司,参股小贷公司数量不得多于两家等。《办法》对当前网络小贷业务的开展及未来格局将产生实质性影响,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据第三方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小贷公司共有249家,主要注册地分布在广东、重庆及江浙沪地区。此前网络小贷公司均由各地金融办批设,由于其可以将业务开展到全国范围,亦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放大杠杆,网络小贷业务扩张迅速。
“作为金融科技公司在信贷领域探索实践的主要载体,网络小贷公司借助金融科技的力量,拓宽了普惠金融服务边界,提高了信贷可得性,也有力推动了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的经营转型。”苏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但也要注意到,一些不具备场景、科技、用户优势的网络小贷公司,片面追求高息覆盖风险,并借助网络小贷的牌照优势将这种高息业务推广到全国,客观上也恶化了普惠金融的生态环境。所以,及时出台管理办法、规范机构行为、淘汰落后产能是有必要的。
厘清监管思路
外界环境给予了网络小贷宽松的发展氛围,依托这一经营主体,巨头林立。以蚂蚁集团为例,蚂蚁自营放贷主体为两家小贷公司,分别为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两家小贷公司的注册资金分别为120亿元、40亿元。截至2020年6月末,两家小贷发放贷款和贷款余额总计362亿元,通过资产转让业务实现的贷款余额1708亿元。蚂蚁集团目前有共计21540亿元信贷规模,其中98%的资金来自合作银行和发行ABS产品。
此次《办法》对网络小贷业务进行了梳理和监管规则细则的敲定。《办法》中提到,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均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天眼查数据统计,目前仅有5家小贷公司符合50亿元注资的条件。对比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3亿元,远低于新规下的网络小贷。
由于可以通过ABS出表等方式吸收资金,网络小贷杠杆率甚至达到10倍以上。为约束网络小贷的融资杠杆,《办法》还指出,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事实上今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也有相关规定,这对于当前互联网小贷巨头而言是一大挑战。
“对于这种互联网业务,要探索出一些适应性的监管规则。”一位地方监管人士指出,随着相关监管规则落地后,预计依托小贷公司的微贷业务会受到影响,其中也包括花呗、白条等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10月31日金融委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既要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专家认为,《办法》所基于的原则也与前述金融委会议精神相一致。
跨省经营受到限制
此前,对于网络小贷业务开展,各地门槛并不一致。例如重庆就吸引了包括蚂蚁集团、百度、京东数科、苏宁、小米、美团、海尔、滴滴等公司在此注册成立小贷公司。
《办法》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主要在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同时,互联网小贷牌照需要每三年审批一次。
上述监管人士谈到,这主要是让金融机构按照自身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来开展业务,也能够更好服务本地经济。他同时谈到,事实上不仅是网络小贷这样的地域限制,此前对农商行、城商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中也有类似的约束。
薛洪言指出,跨地域的信贷业务中,获客、风控、贷后等主要环节均依赖线上进行,对网络小贷公司的金融科技实力具有较高的要求,以上收审批权的方式提高异地经营门槛,有助于从本源上控制风险。此外,随着以银行为代表的主流金融机构转型步伐加快,其对普惠金融、小微金融群体的服务能力也快速提升,能快速填补一些网络小贷机构退出留下的市场空白,此消彼长之下,也能优化行业生态环境。
联合贷款划定红线
互联网企业的流量与金融机构的资金结合,让联合贷款的模式在近几年风生水起。对于该业务,《办法》要求,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助贷或联合贷款业务的,在单笔联合贷款中,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这一限制对快速发展的网络小贷会成为重要挑战。根据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的报告,如果将蚂蚁出资比例提高到30%,意味着同样驱动当下的1.8万亿元联合贷款,需要至少5400亿元表内贷款,外加1700亿元ABS,总计需要通过蚂蚁小贷放款7100亿元。而根据表内贷款最多5倍杠杆的原则,蚂蚁小贷资本金需要扩充到1400亿元的规模。但当前蚂蚁的资本金是360亿元。
薛洪言认为,任何贷款的风险点最终都集中在不良贷款上,从这个角度看,联合贷款各方风控能力并不均衡,但风险承担以出资比例为依据,而出资比例高的机构风控能力未必最强,从而必然会出现风险承担与风控能力的不均衡,留下一些风险隐患。“此次对联合贷款出资比例的限制,客观上会压降联合贷款规模,并强迫机构降低对联合贷款的依赖,强化自主获客能力,对整个行业产业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他表示。
光大证券研报指出,从实际经营来看,未来蚂蚁集团可以通过开展助贷业务避开联合贷款出资比例限制以及控股数量限制,但助贷业务下手续费分成预计低于联合贷款,未来保持利润率需更多靠“量”;而从联合贷款切换到助贷模式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