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积金贷款再出新政,最高可贷60万!
2020-12-31 12:56:02 来源:网易 评论:0 点击:
最高可贷60万!马鞍山出台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最新消息!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试行)》!原文如下: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
最高可贷60万!马鞍山出台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最新消息!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通知(试行)》!
原文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版)》(马发[2019]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高层次人才扎根我市的支持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一)我市引进的符合 “龙马”工程、 “骏马”工程和 “驿马”工程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二) 2020年以后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的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三) 2020年以后国家公布的 211、 985大学以及驻马高校毕业且在马就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二、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高层次人才在我市 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情况下,无论单方或者双方缴存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放宽至60万元。三、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不与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本通知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之前出台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18日
针对通知中网友关注度较高的部分,近期,公积金管理中心也给出了回复。
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的说明
(一)我市引进的“龙马”工程、“骏马”工程和“驿马”工程高层次人才,为2019年6月11日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版)》(马发〔2019〕15号)文件出台之后,经市人才部门认定名单范围内的人员。(二)2020年以后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参加工作的人员。(三)2020年以后国家公布的211、985大学以及驻马高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四)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要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五)本通知的高层次人才,应是在我市就业并且由我市缴存单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说明 (一)在我市区域范围内 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层次人才,满足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二)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每个家庭只能申请一次。无论单方或者双方缴存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放宽至60万元。可贷款额度是最高限额的放宽,不等于实际贷款额度都能达到最高限额,借款人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贷款时,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房价、征信等因素来确定。
公积金异地转入,合肥下月起可网上办
下月起,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合肥可网上办理。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网站开通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线上申请服务,意味着办理此项业务可以“一次不跑”。
目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跨省通办、长三角一体化专窗。今年8月20日,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共同签订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长三角地区深化区域合作、打破信息壁垒、健全政策协同、强化业务合作进入一体化新进程。 12月10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合肥市花园街、政务、滨湖三个营业网点开设了跨省通办、长三角一体化线下服务专窗。
随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公布后,不少市民关心数年合肥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没有提高的问题。
对此,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回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位列周边省会城市之首,远高于其他城市,今年以来,合肥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不断呈现上升趋势。因此,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合肥市贷款额度政策暂不做出变动。前不久,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两年。
(截图) 根据三级预警不同的措施, 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在0.8-1.2区间浮动,按照目前个人公积金最高可贷款45万元计算,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也将在36万元-54万元区间浮动。 此外还有调控措施也将根据不同的预警进行调整。 确定警戒标准的主要指标为:个贷率、资金净流量、收益率和收益承载量等,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判断,确定三级预警等级,即 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 9月7日,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新政,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调整。其中,对于购房者最大的利好就是, 贷款最长期限从20年调整为30年。
一、完善贷款额度的确定标准
贷款额度实行与职工还款能力和缴存余额双挂钩。贷款额度在不高于我市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低值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a: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实际可贷年限。
b: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内(含1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0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15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账户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当前“还贷能力系数”为0.5。
二、明确对婚姻状况变化后家庭贷款次数的认定
婚姻状况的变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分别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
不得对缴存职工家庭发放3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最长期限调整为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本通知自2020年9月7日起执行。为保证政策的衔接,2020年8月8日前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仍按原政策执行;2020年9月7日(含)之后办理网签备案的,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过渡期内(2020年8月8日-9月6日)办理网签备案的,可自行选择。
经测算,在公积金贷款总额55万,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的情况下,住房贷款期限由20年延长为30年,每月还款额由3119元降为2393元, 月均还款额减少近726元。
通过延长贷款期限即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同时可降低贷款逾期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