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普惠设立关联公司 小贷+担保模式涉嫌犯罪
2019-12-03 20:21:50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评论:0 点击:

近日,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平安普惠,裁定书中简称平安担保公司)得到了众多媒体的关注。2019年10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份《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李福春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江苏
近日,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平安普惠”,裁定书中简称“平安担保公司”)得到了众多媒体的关注。2019年10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一份《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李福春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民事裁定书认定,平安小贷公司通过设立关联公司的方式大量放贷,以达到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其行为涉嫌经济犯罪。
裁判文书全文
 
“小贷+担保”模式引纠纷
 
在此案件中,李某春于2015年9月21日与平安普惠小贷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4万元,借款期限24个月,月利率0.70%。同日李某春还和平安普惠担保签订《保证合同》,平安普惠担保作为保证人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根据担保的主要内容约定,该《保证合同》被保证的主债权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平安普惠小贷给予李福春的贷款。平安普惠担保作为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保证范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服务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而借款人需要支付前期服务费4200元,担保费6720元,管理费20160元,合计31080元。
 
而李某春在获得贷款13余万元后并未按协议要求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平安普惠担保代李福春还款后,向李福春追偿,李福春同样无动于衷。于是平安普惠担保起诉了李福春,请求法院判令李福春向其支付代偿金额126976.47元、担保费4480元、管理费13440元、代偿滞纳金共计64757.9元,以及律师费3500元,以及承担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沛县法院审理认为,因本案可能涉嫌经济犯罪,本案应裁定驳回原告平安普惠担保的起诉,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平安普惠担保不服一审裁定,向徐州中院提起上诉。徐州中院认为,上诉人平安普惠担保与案外人平安普惠小贷通过设立关联公司的方式大量放贷,以达到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其行为涉嫌经济犯罪,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平安普惠担保的起诉,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无不当。驳回了平安普惠担保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事实上,该判决文书一经发布,在小贷行业和众多媒体中引起广泛热议,因为此案件触及到了当前互联网贷款的核心业务模式——助贷。
 
关于助贷业务模式,仍未有全国范围内的监管要求,各地具体的要求也没有实现统一。助贷机构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贷款业务时,虽然不实际参与放款,但为了获得银行资金,往往需要向银行缴纳一笔保证金,以实现对不良资产的“兜底”。2017年“141号文”之后,这种行为被严令禁止。随后,小贷公司为了快速回笼资金,通过担保公司转让不良资产,再由担保公司追偿,这种“助贷+融资担保”模式在实践中大行其道。
 
去年以来,助贷业务的门槛提高,资金向头部、大型的助贷机构集中,助贷已由原来的“兜底”模式转为“分润”模式。在新的助贷模式下,大部分合作机构要求引入第三方增信措施,包括融资担保、信用保证保险等,也有小部分银行对此并无要求。
 
附加费用引纠纷
 
今年以来,平安普惠的投诉量也在急剧增加着,在聚投诉平台上,涉及平安普惠的投诉量达到8493条,解决率1805条,解决率21.25%,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无效投诉也多达1584条。
聚投诉平台相关截图
 
11月11日詹先生在聚投诉发帖称自己在平安普惠借款20万元,分36期还清,实际放款19万4000元,一次性初收费高达6000元。要还清所有欠款,詹先生需要支付保险费用12800元,服务费19200元。

 
事实上詹先生并不是平安普惠用户中的个例,平安惠普一直都因为强制搭售保险等附加费用而遭饱受质疑。在有关“平安普惠”的众多投诉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关于平安惠普强制收取高额保险费管理费等附加费用的投诉集体投诉中,其中“平安惠普贷款隐瞒隐藏并强制收取高额保险费管理费投诉事宜”联名投诉量达到435件,解决率仅为22件,解决率为5.06%。这类投诉实际上所交纳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很大可能就是由于“助贷+融资担保”模式引起的。
集体投诉截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附加费用”外,平安普惠还收到了大量非法获取借款人通讯录以及高额利息等相关投诉。

 
平安普惠投诉截图
 
“声明”变“澄清”
 
据媒体报道,平安普惠在11月8日深夜在微信公众号“平安普惠社区”发布否认声明,声明表示,判决文书中关于其“通过设立关联公司的方式大量放贷,以达到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的观点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完全不符。平安惠普并未收到任何公安机关的任何刑事调查通知,未进入任何刑事调查程序。判决文书中的业务基本模式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借款,融担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不存获取不法利益的情况。平安普惠还表示,聚合借贷服务平台业务流程合规合法、公开透明。资金方、增信方严格坚持持牌经营原则进行合作,收费基础建立在与客户之间分别签订的借款、担保等相关服务合同之上,收取的费用分别为资金方的本息、增信方的担保费,不存在多头收费,客户承担的整体资金成本在监管要求的范围以内,理应受法律法规保护。
 
平安普惠声明
 
《中国质量万里行》注意到,11月11日晚,该公众号已删除相关声明,随后该公众号和“平安普惠”微博更新了“关于个别媒体有关报道的澄清”,澄清中表示,平安普惠自依法成立以来,合法合规提供获客资讯、风险初步评审、担保增信等金融业务。
 
微博“澄清”截图
 
关于平安普惠通过设立关联公司的方式大量放贷,收取担保费用以及保险费用等相关问题,《中国质量万里行》致电了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截至发稿前,仍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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