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度最高50万元!鹤壁市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1-01-18 21:27:04   来源:大河财立方   评论:0 点击:

1月18日,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鹤壁市对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政府住房保障能力,发挥最大资金效能,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
1月18日,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鹤壁市对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政府住房保障能力,发挥最大资金效能,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使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平等享受住房公积低息贷款带来的政策红利。
 
  具体公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坚持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贷款担保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缴存的金额多、缴存的时间长,缴存者享受的权利才会更大。
 
政策一:单双职工贷款额度
 
首套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二套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政策二:贷款首付款比例
 
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
 
政策三: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挂钩
 
缴存职工办理贷款申请时,贷款额度要根据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系数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15倍;
 
 缴存时间和缴存时间系数设定规则如下: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5;
 
12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0.8;
 
36个月≤缴存时间<60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
 
60个月≤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为1.2。
 
职工账户余额以申请贷款时实际账户余额认定,取消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按照1万元认定的计算标准。
 
贷款业务实例:职工张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3000元,缴存比率24%,月缴存额为720元, 张某贷款额度情况如下:
 
缴存6个月时可贷款最高金额32400。计算如下:
 
4320元(账户余额)×0.5(时间系数)×15(倍数)
 
缴存12个月时可贷款最高金额103680。计算如下:
 
8640元(账户余额)×0.8(时间系数)×15(倍数)
 
缴存36个月时可贷款最高金额350000。计算如下:
 
25920元(账户余额)×1(时间系数)×15(倍数)
 
如果张某配偶同时也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与张某的计算方法一样,二者可贷款最高金额相加即可(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二、政策服务政府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
 
政策四: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规定
 
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限制。政策适用范围:鹤壁市政府认定的“鹤壁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E五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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