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对万元以下网贷逾期年轻人慎用惩戒
2021-03-08 10:50:5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评论:0 点击:
借贷应援、寅吃卯粮、以贷养贷……青少年网络借贷问题正在逐渐显露。在全国人大代表、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看来,目前青少年网络借贷是盲区,其涉及了互联网科技、消费观念以及金融借贷等多重问题。
借贷“应援”、“寅吃卯粮”、“以贷养贷”……青少年网络借贷问题正在逐渐显露。
在全国人大代表、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看来,目前青少年网络借贷是“盲区”,其涉及了互联网科技、消费观念以及金融借贷等多重问题。
一些机构或网络平台宣传时片面强调日息低、可零息分期等优厚条件。然而,所谓“零利息”并不等于零成本,往往还有“服务费”“手续费”“逾期计费”等。而青少年一旦养成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消费的习惯,产生依赖,往往越陷越深。最后可能沦为失信人,产生“信用污点”,发展受限。仅广州地区,每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青年人数就高达数万人。
并且,相关案件呈现持续攀升、低龄化趋势。
陈海仪建议,互联网金融企业应明确消费信贷的贷款利率、风险、还款期限及要求,避免虚假宣传;加强消费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电商平台等跨平台合作,实现不同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打通信息鸿沟,确保个人贷款需要和收入相匹配或者是与整体负债水平相匹配。
法院也应探索构建“分级+分类”差异化执行措施体系,对万元以下网贷逾期年轻人慎用失信惩戒措施。
青年成互联网金融案件“主角”
《21世纪》:为什么会关注青少年网络消费借贷的话题?
陈海仪:从《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来看,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青少年网民占比超过了4成。
我之前参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过程,对于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网络言论失范等公众高度关注的问题,立法过程中被关注到了,因此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增加了“网络保护”的专门的章节。
但有一个盲区,就是我提到的网络消费借贷问题。因为它涉及的不单是互联网科技问题,还涉及到消费观念以及金融借贷的问题。实际上这是一个综合、交织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没有针对性条文,目前也没有得到足够公众的关注度以及管理部门重视,但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了漏洞,所以提出了这个建议。
《21世纪》:你观察到青少年网络消费借贷近几年呈现出什么特点?
陈海仪:广州互联网法院2018年8月成立,从它成立以来,我就非常关注互联网法院的受案情况,与相关办案法官、领导都有很密切的沟通。
截至2020年底,累积了两年多的数据,我们惊讶地发现,已经受理了113223件涉互联网纠纷审判、执行案件,其中被告为自然人的互联网金融案件、网络直播打赏案件等涉及网络消费借贷的案件占比将近一半。
我们通过海量数据分析发现,18-35岁的青年是互联网金融案件里面的“主角”,占比超6成。这其中虽然18至25岁占比4.32%,但是直播打赏案件当事人18岁以下占比94.73%。
我们发现如果在未成年阶段已经有直播打赏等不良互联网消费观念的话,成年后很容易陷入消费借贷的问题。我们接触了很多18~25大学生校园网贷的案件,他们很多是为了购买网游游戏装备,还有直播打赏,给明星打榜集资、包场、送应援礼物,所以我们认为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和网贷是有关联性的。
那么18-25岁的年轻人习惯了互联网借贷后,到了25-35岁创业期,就更容易以贷还贷、进入过度借贷了,所以我们觉得这个问题还是非常的严重的。
而且,18~25岁在互联网金融案件中占比不断上扬,25-35岁占比上扬的趋势更厉害,这种趋势是相当令人担忧的。
互联网金融平台间缺乏综合管控
《21世纪》:你提到青少年消费借贷问题的严重性,其背后有哪些原因呢?
陈海仪:一是网络平台过度包装,一些机构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各种消费场景中嵌入金融产品广告,过度宣扬借贷消费、超前消费享受等观念。容易诱导金融知识薄弱、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滋生无节制消费观念。
此外,目前互联网金融各平台之间缺乏综合管控,有些年轻人从这个平台上借贷了以后,即使欠了钱,在另一个平台也很容易借到钱,一旦出现逾期,极易陷入“以贷养贷”恶性循环。以广州互联网法院案件为例,九成以上的涉网贷被执行人除了进入法院执行的债务外还有其余债务未能清偿。
像广州互联网法院与团市委共同发起“湾区有爱网护青春”工程,对被执行的青少年进行帮扶。但发起了工程以后发现缺乏专业性,联动非常薄弱,即使是共青团社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也是极度缺乏的,只会按传统的帮扶失足少年或者是困境少年的方式疏导,仍没有办法给他们灌输一个正确的互联网消费和借贷的观念。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这些年轻人分布在200多个城市,流动性很强,很难对他们进行针对性帮扶。流动性这么强的情况下,法院在执行的时候可能会找不到人,就会把他列入失信人名单。
完善征信体系防范多头借贷风险
《21世纪》:据你了解,陷入网络消费贷有什么危害性?
陈海仪:一旦消费习惯养成,慢慢对金融互联网平台形成依赖,加之金融互联网平台缺乏监管,往往会越陷越深。如果这些人在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消费借贷的趋势,然后被失信惩戒、出现信用危机,那么他们今后面临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受限的。
像法院执行时,可能到青年被执行人家门口去追讨。就发现很大的问题,很多父母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外地的孩子债台高筑的情况,他们很多一直回避父母的追问,有的甚至向同学亲友借钱。还有一些刚刚从农村来城市打工的,为还贷到处问自己的工友借钱,可能导致整个社会关系崩塌了。或许最后他只能龟缩在家里、龟缩在某个社会的角落,无法成为一个社会力量的中坚分子。也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导致人生的悲剧。
《21世纪》:当代青少年是互联网的原住民,受互联网影响大,对此你怎么看?
陈海仪:现在年轻人确实是网络原住民,互联网对他们的影响要两方面来看,对互联网创新创业要鼓励,但是又要有一定限制,不能让自己的欲望在互联网平台上越滑越远,得有一个管束。但是目前对互联网消费借贷,很明显是缺乏约束的。
《21世纪》:解决青少年网络借贷的问题,你有何建议?
陈海仪:我认为要完善征信体系,防范多头借贷风险。加强消费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电商平台等的跨平台合作,实现不同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打通信息鸿沟,确保个人贷款需要和收入相匹配,或者是与整体负债水平相匹配。
还要加强行业协会合作,建立行业自治综合联动体系,成立预防、治理网络过度消费借贷方面的专业网络公益社会组织,联合开发防范因网络返贫的预警机制。
法院可以探索构建“分级+分类”差异化执行措施体系。目前法院没有差异化的执行措施,即使是1万块钱以下的借贷,逾期后也可能被列为失信人,征信系统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以后买房、创业等。
建议对青年作为被执行人主体的案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以案件的标的额为标准对案件进行分级,以涉案被执行人年龄为标准进行分类:对于年龄在35周岁以下、欠债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涉网络纠纷案件,实行执行和解前置,慎用惩戒措施。
此外,也可以实行个人债务清理机制。对于以自身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暂无履行能力,但承诺分期履行且能够定期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的青年被执行人、青少年父母,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可以暂时解除对其的限制消费、失信名单等执行措施,引导其积极参加社会生产,清理个人及子女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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