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不良“校园贷”七步套路 抛低息低门槛诱饵、恶意追债!
2021-03-18 15:19:17   来源:北京商报   评论:0 点击:

只要你是学生,有身份证,就借给你钱!、零门槛、无抵押、无利息、一秒到账、先消费后付款!……这样的校园贷可信吗?随着开学季到来,大学生们的消费需求高涨,一些不良校园贷趁虚而入,如果不注意辨别易上当受骗
“只要你是学生,有身份证,就借给你钱!”、“零门槛、无抵押、无利息、一秒到账、先消费后付款!”……这样的“校园贷”可信吗?随着开学季到来,大学生们的消费需求高涨,一些不良“校园贷”趁虚而入,如果不注意辨别易上当受骗。3月18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学生:及时准确识别不法分子典型套路,坚决远离不良“校园贷”。
 
北京银保监局公布的不良“校园贷”套路主要有七步,套路第一步:设计五花八门圈套,设计“手机贷”“整容贷”“培训贷”“求职贷”“创业贷”等五花八门的形式,引诱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过度消费。套路第二步:抛出低息低门槛诱饵,不良“校园贷”通常会进行利息低、贷款门槛低等迷惑性宣传,或弱化还款难度、贷款利息等,如声称“无门槛、零利息、免担保”,告诉学生贷款只需要一张身份证或者学生证就可以办理。套路第三步:签订虚假合同,跟受骗学生签订金额虚高的贷款合同或者“阴阳合同”,有些除了合同,还会额外要求打欠条等。
 
套路第四步:制造银行流水,通常把贷款金额转入学生的银行卡,但会派人陪同学生去银行全部取出,然后再要求学生退一部分金额,这样就形成了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套路第五步:单方面制造违约,通常使用“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等方式拒绝接受学生还款,并且故意拖延,目的就是为了制造学生违约逾期的情况,以收取高额违约金。
 
套路第六步:借新款还旧款,一旦学生违约无法偿还贷款和利息,不良“校园贷”可能还会设计另一个圈套,介绍学生去其他公司贷款来偿还此前的贷款。套路第七步:恶意追债,到这一步,一旦被骗学生无法偿还贷款,不法分子就会通过暴力催收、骚扰父母亲友等各种手段追债。
 
北京银保监局指出,这些不良“校园贷”背后隐藏着极大的危机,有的学生面对还款压力,选择“以贷养贷”,从而债台高筑;还有的学生因无力偿还“校园贷”,长期遭受暴力催债的骚扰。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广大学生:做到三要三不要,远离不良“校园贷”,青春不负“债”!花钱要理性,不要让“开学季”变成“烧钱季”。此外还需高度警惕的是,当前一些大型消费贷款平台针对大学生提供所谓“精准服务”,各类循循善诱的让利规则暗藏玄机,宽松的审批要求和超出个人还贷能力的放贷额度为大学生埋下隐患,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渗透到校园里,透支着年轻人的经济基础。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提高网贷风险防范意识,培养理性消费习惯,弘扬勤俭节约美德,科学安排生活支出,做到开源节流、量入为出,不给不良“校园贷”留下可乘之机。
 
其次,借钱要正规,不要把“假李鬼”当成“真李逵”。凡是非正规金融服务都要远离,凡是有金融需求都要找正规金融机构,可通过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电话或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办理。切不可轻信不法分子的诈骗诱饵,让不良“校园贷”钻空子。同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借给他人,保护好个人及家庭的信息不外泄。
 
最后,救济要理智,不要让“校园贷”变成“校园害”。北京银保监局提醒称,如果不幸遭遇了不良“校园贷”,一定要保持理智,寻求正确的救济渠道,不要“以贷养贷”,更不要采取极端解决方式,同时积极保留证据,保持与家长和学校的密切沟通,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寻求帮助,借助法律手段、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根据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的民间借贷新规,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线为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目前是15.4%。超过年利率15.4%的利息约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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