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新规正式发布!
2021-03-28 17:35:37   来源:腾讯网   评论:0 点击:

经营贷、消费贷作为本不该出现在楼市交易中的违规贷款,长久以来伪造多重身份藏匿于金融体系的监管之下,也因此成为监管严打的重点。国家正式发文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3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经营贷、消费贷作为本不该出现在楼市交易中的违规贷款,长久以来伪造多重身份藏匿于金融体系的监管之下,也因此成为监管严打的重点。
 
国家正式发文
 
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3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此次通知包括武汉。
 
近期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和实施,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重要举措。
 
一直以来,监测贷后资金流向都是监管工作的难点。随着近年来监管科技的发展,对资金流向的监测能力大大提升。此次《通知》明确要求银行机构严格落实资金受托支付要求,要和借款人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要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一些经营用途贷款被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实体经济的信贷资源。按《通知》精神将严肃治理此类违规行为,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通知》要求联合开展一次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通知》从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加强信贷需求审核、加强贷款期限管理、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加强贷中贷后管理、加强银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在中介机构管理上,《通知》提出,不仅要建立违规行为“黑名单”,还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8日,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发布的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93张,涉及银行机构超40家。其中,今年明确标注“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的处罚书有43例,其中近八成因“个人贷款流入楼市”被处罚。
 
郭树清:房地产领域的核心问题
 
还是泡沫比较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3月2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出席并答记者问。
 
会上,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房地产领域的核心问题还是泡沫比较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比较强,是金融体系最大灰犀牛,很多人买房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投机,这是很危险的。但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这个成绩来之不易,相信房地产问题可以逐步缓解。
 
为了投资买房很危险
 
房地产问题会逐步好转
 
郭树清表示,房地产的问题在于金融化、泡沫化倾向还比较强,但是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这个成绩来之不易。房地产的问题会逐步得到好转。现在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各城市“一城一策”推出房地产综合调控举措,目的是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逐步把房地产问题解决好。
 
“很多人买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或者投机,这是很危险的,因为持有那么多房产,将来如果市场价格下降,个人财产就会有很大损失,贷款还不上,银行也收不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经济生活就会发生很大的混乱。所以必须既积极又稳妥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郭树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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