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排查治理“校园贷”,明确网络小贷不得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
2021-03-29 20:22:12 来源:新京报 评论:0 点击:
近日,天津市金融监管局表示,该局正在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在辖区内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内小贷公司(包括网络小贷公司)的经营行为。该局要求相关机构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
近日,天津市金融监管局表示,该局正在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在辖区内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内小贷公司(包括网络小贷公司)的经营行为。该局要求相关机构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并明确提出“两不得”,即“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
至此,天津也成为继北京之后,国内第二个明确对辖内小贷公司“校园贷”业务提出要求的地区。
天津市金融监管局在这则3月26日的通知中表示,该市金融局和各区金融局将加强对小贷公司贷款客户群体日常非现场的监测,对发现违规开展大学生贷款的,将及时叫停相关业务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3月4日,天津市金融监管局刚刚公示了136家小贷公司的名录(截至3月1日)。这些监管名单上的津籍小贷公司主要分布在滨海新区、和平区及南开区等16个区内。
无独有偶,在天津对辖内小贷明确“两不得”的三天前,即3月23日下午,北京市小额贷款业协会举行了2020年度会员大会。据北京市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严禁小贷公司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和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加强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工作,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五部门于3月1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小贷公司不得向大学生群体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要求,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银保监会在下发《通知》的同时,表态将着手组织各地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据悉,北京与天津随后提出的要求及开展的工作,即为按照《通知》的贯彻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