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虚构交易贷款难偿 上海华瑞银行遭骗贷
2021-04-10 16:58:42   来源:中国经营报   评论:0 点击:

作为上海曾经一家高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同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昌生物)却因一笔贷款虚构交易被起诉骗贷5000万元,而上海华瑞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对于资金用途的管控被指缺位。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
作为上海曾经一家高新“小巨人”企业,上海同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昌生物”)却因一笔贷款虚构交易被起诉骗贷5000万元,而上海华瑞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对于资金用途的管控被指“缺位”。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刑事判决书,涉及到同昌生物及其实际控制人胡某虚构交易骗贷5000万元的事实认定。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同昌生物属于高新科技类“小巨人”企业,在医药行业中小有名气,也拥有多项国家专利。上海华瑞银行此前给予该企业1亿元的授信。但是,受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要求,企业铤而走险虚构了交易提款5000万元。由于贷款逾期后遭到银行追债,公司濒临破产,企业及实际控制人陷入到了骗贷的旋涡中。
 
虚构交易被控骗贷
 
2017年年中,同昌生物由于经营需要向上海华瑞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并提交了相关材料。随后,该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一份《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约定流动资金循环借款额度为1亿元,借款用途仅限于采购原材料,单笔支付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的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2017年11月8日,同昌生物和其一家关联公司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向上海华瑞银行提供了两家公司签订的虚假采购合同,并以此向银行申请一笔5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至2018年5月10日。然而,在银行发放该笔贷款之后,同昌生物将资金挪用。
 
贷款到期后,同昌生物仅归还贷款资金500万元。随后,企业与上海华瑞银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约定,上海华瑞银行对贷款剩余4500万元的本金予以展期,期限为6个月,而同昌生物则用关联公司安徽华昌高科药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厂房进行抵押担保,并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根据相关评估显示,抵押厂房估价5000万元,但是账面存在1350万元的建设工程欠款需优先受偿。
 
2019年12月10日,同昌生物实际控制人胡某被公安机关带走。截至案发后,同昌生物仍欠银行贷款3750万元,但是此后江苏一家供应链企业为胡某向上海华瑞银行代偿了贷款200万元。
 
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同昌生物内部人士承认该企业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虚构交易,其原因则是上海华瑞银行发放的贷款只能是受托支付的方式,而胡某在贷款资金发放至关联公司账户之后,将其中部分资金转回至同昌生物账户,部分资金用于偿还该公司的债务。
 
据了解,在法院庭审过程中,胡某对于骗贷罪名并无异议。但是,对银行贷款损失的事实认定上提出了异议。从贷款和抵押物方面看,同昌生物在银行的逾期贷款金额为3550万元,抵押厂房剩余价值为3650万元,足值的抵押对贷款资金安全提供了保障。
 
法院判决,同昌生物及实际控制人胡某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了骗取贷款罪。对同昌生物判处罚金5万元,而胡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记者了解到,同昌生物2007年成立于国家级火炬创业中心上海金山精细化工园内,于2008年6月正式运营,是一家集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特殊化学品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于2009年获得了上海市和国家科技部创新项目基金,产品远销欧美、中东、印度、东南亚等国家。
 
“上海市一直以来大力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对于获得了上海市和国家科技部创新项目基金的‘小巨人’企业,往往是银行信贷争抢的‘香饽饽’。”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称,高新科技型企业是国家政策扶持的一个重点。在高科技的附加值下,银行也看好该类企业的发展。
 
然而,同昌生物骗贷案件的东窗事发在于企业无力偿还银行贷款。2019年8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涉及到同昌生物与上海华瑞银行的借贷纠纷。相关信息显示,企业于2018年5月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展期合同,期限为6个月,但是同昌生物于2018年7月未如约还款,银行遂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追债。
 
2020年4月,上海华瑞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对同昌生物的债务纠纷强制执行,但是企业名下已经无财产可供执行。
 
公开信息显示,由于同昌生物涉及的债务纠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3日已经受理了对该企业的破产申请。
 
资金用途风控“缺位”?
 
“在商业银行的信贷流程中,银行往往选择受托支付的方式来避免资金的挪用。然而,受限于这种专款专用的硬性要求,有的企业会铤而走险采用关联公司虚构交易来获得贷款资金。”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这种行为具有很大的隐患,尤其是在贷款难以偿还时,容易涉及骗贷。
 
该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很多企业心存侥幸心理,误以为只要贷款还上了就没事。但是,一旦事发被诉骗贷,很可能企业就有了大麻烦。银行贷款非常注重程序上的合规,内部甚至有合规审查,企业在贷款时还是应该选择合适产品,远离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记者注意到,同昌生物的骗贷案件中,上海华瑞银行在其中也是一个重要角色。对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银行风控的关键一环在于对资金用途的把控,然而银行对该风险点并没有及时察觉。
 
实际上,同昌生物在银行受托支付5000万元信贷资金后,该资金一部分回转至企业账户,一部分用于了企业偿债,已经出现了合同中“仅限于原料采购”条款实质性违约。另外,银行在贷款到期后对该笔贷款还做过一次展期,仍然未发现资金挪用情况。
 
商业银行对于企业贷款资金的用途是否能做到真实了解呢?一家国有大行人士称,“目前该银行已经能够对资金账户的多次转账进行追踪,防止资金被挪用或异常交易的情况。”
 
对于受托支付和虚构交易的行为,该国有大行人士认为,银行不能仅仅依靠虚构的合同来对资金用途进行把控,而是应该增加做到“三流合一”。“这种采购是属于供应链交易的,银行可以通过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相互印证,至少信贷流程上要完善贷前审查、贷中管理和贷后管理三个部分。”
 
该国有大行人士向记者透露,大部分银行最担心的是企业向银行贷款偿债,去承接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债务,也就是所谓的“拆东墙补西墙”,这种偿债几乎都缺少还款来源,所以银行会对资金用途严格把关。“如果信贷资金违规进入了一些限制领域,比如房地产或者股市,银行也是会受到监管处罚的。”
 
“随着监管要求银行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对于资金用途的风控是越来越严格了,这也是一个大趋势。”该国有大行人士认为,银行对于资金正在通过供应链等方式做到闭环管理,这才能最大限度地把控风险。
 
针对贷款资金用途的风控问题,记者联系了上海华瑞银行。该银行方面称,该笔贷款在2019年已经形成不良,而银行也对该债务进行了处置转让。“该笔贷款放贷的手续是齐全的,当时也是按照银行流程合规放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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