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2021-05-09 17:37:28 来源:江苏学生资助 评论:0 点击:
2021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近日,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部印发的《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正式发布,
2021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近日,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部印发的《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正式发布,就做好2021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一起来共同关注
一、提高认识,将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落到实处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秉承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工作原则,将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到位。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岗位责任,特别是明确助学贷款工作各阶段的工作主体及其主要职责。各高校要明确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处室及人员的职责,做到助学贷款工作责任清、账目明、档案齐。
(二)坚持应贷尽贷。各地各校要认真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需求的摸底工作,特别应加强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困难家庭和高职扩招学生的贷款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不设贷款人数或规模上限,切实做到贯彻政策不打折扣,执行规定不留死角。
(三)做好还款救助。各地各校要定期摸底统计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还款的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学生,按照《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暂行办法》(苏教助〔2016〕1号)要求收集、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协助学生或其家人及时申请还款救助。各地要及时在国开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录入救助学生的信息并提交审核,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工作。
二、提前谋划,确保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推进
各地、各高校要早动手、早准备,结合贷款需求摸底和预申请情况,全面考虑、全盘规划,保障受理工作平稳推进。
(一)做好预申请工作。全省2020年秋季学期获得高中、中职和高校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信息,将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导入国开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获助学金以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预申请工作,密切关注受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性自然灾害等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月底前,各县资助中心将预申请信息导入国开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各高校将预申请信息导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续贷学生自行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
(二)做好受理准备工作。各地要按照《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助中心〔2018〕88号)要求,加强贷款工作人员配备,结合往年现场办理工作情况,提前配备工作人员,科学设置受理点和受理窗口,细化对设备数量和软硬件配备的要求。要认真编制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预约量大、排队较长或人员密集的地区,应通过增设窗口、增派人员和增加预约等措施分流学生和家长,有条件的地区应在乡镇或高中设立办理点,安排专人受理贷款申请,实现“家门口办贷款”。
(三)做好贷款服务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好空气畅通、场地宽敞的办理场所,为现场等候人员提供1米间隔的安全距离,定期消毒,并配备好口罩、消毒液、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要在办理现场备好防暑用品、打印设备、可上网的电脑等,免费为借款学生及其家长提供。
三、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助学贷款管理水平
各地、各高校要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日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巩固“市、县、乡、村、校”多级协同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助学贷款管理水平。
(一)重视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横幅展板、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开展政策解读,确保助学贷款政策家喻户晓,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应贷尽贷。各地要组织所属各高中学校面向毕业班学生和家长,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资助政策专门辅导,内容可包括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介绍及办理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中“个人承诺”对应的义务与责任、“给高中学生一封信”解读等。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学生的金融知识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各地、各高校应结合实际,提前印制学生资助政策介绍、助学贷款申请指南、还款指南等宣传材料,加强对“95593国家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的宣传,畅通本地本校资助热线电话等服务渠道,确保有问必答、有惑必解。
(二)密切关注舆情。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社会媒体和舆论的监督,认真对待各种舆情,出现舆情后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迅速做出反应,及时了解情况,迅速解决问题,加强正面发声,有效防范舆情风险。
(三)完善贷后管理。《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期学生资助数据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教助函〔2021〕3号)正式公布了全省各地、各高校截至2020年底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收情况。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近期将贷款逾期学生信息反馈给各单位。各地、各高校要结合通报情况及逾期学生信息,进一步强化贷后管理责任,提前制定全年回收计划,抓住关键时点,运用多种通讯手段,做好学生联络和还款催收工作。各高校要宣传指导学生及时更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的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弃用号码及时删除,便于接收还款提示等相关信息。
高校与其他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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