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金融机构数据合作“蜜月”终结 线上助贷模式面临重塑
2021-07-10 17:15:12 来源:经济观察网 评论:0 点击:
数据不传了,我们也不要了。7月8日,一家银行系持牌消金公司人士告诉记者。这家消金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公司之间持续多年的数据合作,自此切断。就在此前一天的7月7日,部分平台机构收到央行征信管理局的邮件,要求
“数据不传了,我们也不要了。”
7月8日,一家银行系持牌消金公司人士告诉记者。这家消金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公司之间持续多年的数据合作,自此切断。
就在此前一天的7月7日,部分平台机构收到央行征信管理局的邮件,要求按照“平台-征信机构-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流程图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
央行的这一“通牒”,或为近十年来助贷类平台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构建的“流量”+“资金”的线上信贷合作模式划上了休止符,通过在二者之间引入持牌征信机构,将野蛮生长的流量平台无序的数据扩张关进合法合规的“笼子”。
一位金融科技公司的人士透露,此次“断直连”是继此前央行等部门约谈十三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后续动作,约谈的重点是金融业务“持牌化”,此次政策要求则针对“数据上报化”。
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要求很可能重塑助贷的商业模式。
尽管新政策对助贷行业未来的具体收入影响还很难具体测算,但今年年初经历了一波上涨的金融科技中概股,在当前国内数据监管趋严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股价7月以来陷入跌势。
7月8日当天,在美股上市的几家金融科技中概股纷纷下跌,其中360数科收于26美元,单日跌幅达21.48%;乐信收于9.26美元,单日跌幅12.72%;信也科技单日跌幅8.86%。
断直连冲击
在央行征信管理局的上述邮件中,要求“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中,不得将个人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信息或从外部获取的信息以申请信息、身份信息、基础信息、个人画像评分信息等名义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须实现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全面‘断直连’。”
据上述金融科技公司人士了解,在以往模式中,助贷平台和银行机构之间,一起开发模型后,仅有少量数据如客户逾期等上报给央行。按照央行此次要求,助贷机构要将对客户的贷前评估数据等更多数据上报给征信机构,则是“数据上报化”的政策趋势。
多家助贷业务平台机构不愿就此事接受采访。
在助贷业务逐渐兴起的十几年中,平台机构从一开始的“信息撮合”,利用自有场景、销售渠道,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贷款客户,到后来大型互联网平台凭借线上流量优势,一边引入大量零售信贷用户,一边接入多家银行、消金、小贷等金融机构,形成了用户流量分发的平台型助贷机构。
在此过程中,有从原来P2P、校园贷转型到现金贷,监管趋严后再转型到联合贷、助贷的平台,也有从电商、出行、社交为主要经营模式的大型互联网公司,利用流量优势开展的助贷平台业务。
今年4月,央行等有关部门约谈了腾讯、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美团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天星数科、360数科、新浪金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科技、携程金融等13家网络平台企业,强调“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
此次数据“断直连”,对此类平台机构的助贷业务模式中的数据信息流动路线将发生一次改变。“本周五(7月9日)上交业务材料,系统的改造需要平台机构、征信公司和银行方面三方联调,数据要向央行开放接口,之后央行会一家家验收。”上述金融科技公司人士透露。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博客,微博)认为,监管机构提出的“断直连”模式,即“助贷机构-征信公司-金融机构”将是今后助贷或联合贷款的发展方向。目前国内已批准成立了两家个人征信公司,预计今后还会进一步开闸,将有更多的个人征信公司出现。但由于征信行业的特殊性,征信机构也不会出现遍地开花的局面。同时,不排除成立一个国家级的、官方的、更大的和更综合化的征信组织,在联合各方征信数据和外部辅助数据的基础上,发挥线上贷款金融基础设施的作用。
助贷遭遇“降费”
7月8日上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在会上表示,减费让利不仅涉及银行业,同时也涉及多方市场主体。一些大型互联网平台通过导客引流来收取费用,这可能就占到6%、7%,加上一些提供风险缓释措施的市场主体收取6%、7%,真正银行收的可能也就是4%、5%,坦率地讲也不多。在有的案例中,这三方面加起来就到了20%左右。
郭武平表示,下一步的监管措施,既要规范银行这一端收费,同时还要在与融资收费相关的其他市场主体方面加大规范力度,包括刚才讲的大型互联网平台,以及其他一些提供风险缓释措施的市场主体等。
目前,对于“断直连”后平台机构、征信与金融机构三者之间的商业合作方式,业内尚无明确协定。
有金融科技公司的助贷业务方人士认为,未来可能是银行金融机构付费给征信公司,然后助贷机构与征信公司之间再进行分润,具体收费方式、分润比例还需三方协商。
目前,市场中助贷业务的收费普遍采用的是资金方收取全部费用,再将服务费和返息部分返还给助贷机构或者增信机构。但也有部分不合规经营的套路贷、黑网贷平台,对用户收取“砍头息”、“中介费”等不合理的服务费用。
今年4月,信也科技创始人、总裁李铁铮在采访中表示,信也科技正在全面转向助贷分润业务模式。
按照业内惯例,分润是在刨除坏账不良损失后,合作双方对利润按照一定比例分成。也就是说,接受了这种合作模式后,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的共同目标将被紧密捆绑:尽快且尽可能多的实现利润,同时要控制好不良。
但对于分润的比例具体是多少,业内一般默认属于商业机密不会对外透露,分润的比例多少,会根据双方约定承担的风险资产比例来商定。
上述银行系消金公司人士表示,“断直连”后,会采取风险走有限担保,设立代偿账户,切换联合贷款变为100%出资的模式。
“但是尽管会损失一些利润,问题不大。”上述金融科技公司人士认为,助贷业务本身的利润较厚,与持牌征信公司合作最大的好处是,助贷业务的数据有了合法性的保障,自去年以来的金融科技强监管持续下,这其实是一个正面的政策,推动行业更规范的发展。
金融数据监管强化
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计算利率应以借款人支付的“所有贷款成本”为基准,包括利息以及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
一位民营银行行长则表示,现在很多的金融科技公司提供助贷的时候,这部分成本没有直接在贷款合同借款协议中公示。页面信息展示的问题也存在责权不够分明的问题,监管部门明确要求强制阅读等方面要明确展示到客户端上,但是现在很大程度上,展示的相关内容是在合作机构控制的,如何能够最快回归到银行,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已经审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公布,不少业内人士呼吁应加快其立法进程。今年年初央行公布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2013年的征信管理条例相比,对个人征信的管理更加完善细致,也是此次央行征信管理局要求平台机构“断直连”的政策背景。
2020年末,央行在公开信息中首次指出“利用替代数据为金融和经济活动提供信用管理服务,在本质上属于征信活动,需要纳入征信监管。”尽管央行未明确阐释“替代数据”包括哪些类型,但这一要求将征信监管从借贷、支付等传统范围推开到了更多元的维度。
蓝象智联创始人兼CEO徐敏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断直连”后,银行机构一方面从互联网平台获得流量,虽然预先已经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数据和策略做过一些删选,但银行还可以基于从征信机构获得的更多维的数据(而不仅仅是该互联网平台单独的数据)来进行完整的风险判断,从而让流量和数据相对独立地对业务施加影响力。
今年2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坚持“落实风险控制要求。商业银行应强化风险控制主体责任,独立开展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并自主完成对贷款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风控环节,严禁将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外包。”
2020年末,央行在公开信息中首次指出“利用替代数据为金融和经济活动提供信用管理服务,在本质上属于征信活动,需要纳入征信监管。”尽管央行未明确阐释“替代数据”包括哪些类型,但这一要求将征信监管从借贷、支付等传统范围推开到了更多元的维度。
业内人士认为,将电商、出行、社交等类型平台机构五花八门的数据先归口到持牌征信机构,银行再从征信机构进行数据采购、调用,或是理顺三者关系的一个好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曾公开对媒体表示,目前我国征信体系是“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国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2020年末,国内第二张个人征信牌照获批,朴道征信成立,其股东方包括北京金控、京东数科、小米、旷视科技等。此前我国唯一一家持牌的个人征信公司是百行征信,它于2018年挂牌,由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考拉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华道征信等8家市场机构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发起组建。
而作为征信体系“市场”的一个轮子,百行征信近年来的发展却并不尽如人意。
一位市场人士则对记者提供了略显尖锐的观点,他认为百行征信现有的商业模式安排下,对用户数量较大的头部平台是不公平的,因为它们能提供的数据量远超百行征信现有的,它们没有通过百行征信调取数据的需求,单方向对百行征信输出数据,并不符合商业原则。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人行征信库具有强制上报的义务,而百行、朴道是市场化运营的征信公司,几大互联网头部平台机构以数亿乃至十数亿用户计的数据,从商业运营角度来看,并没有很大的动力主动通过征信机构来“分享”。
那么,新的征信管理办法和日趋强硬的个人数据安全保护舆论环境下,这一个人金融数据产业链关系或将得到进一步理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