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互联网贷款管理细则,将强化息费管理
2021-07-16 17:56:12   来源:消费金融频道   评论:0 点击:

继江西发布全国首个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细则之后,重庆也跟上了。近日,重庆银保监局根据银保监会此前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规定,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
继江西发布全国首个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细则之后,重庆也跟上了。近日,重庆银保监局根据银保监会此前发布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规定,制定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
 
重庆出台的细则相比江西,虽然没有对商业银行的限额指标作出调整,但加强了息费管理、消费者保护内容。具体来看,主要从合作机构管理、合作业务管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三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明确要求。
 
细则的出台,明显有利于增强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对金融风险施行科学管理。但对于中小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讲,这似乎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它们需要从以往高杠杆、粗放的合作模式中抽离。禁止跨区域展业、限制放贷额度、强化消费者保护,每一项要求都需要银行和助贷平台调整现行合作模式。
 
接下来,会有更多省份出台细则,继续强化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监管,今年也将是助贷、联合贷市场发生重大转折的一年。
 
互联网贷款规则细化
 
地方收紧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政策其实早有预告。从去年7月份相对温和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从金融科技全面纳入监管到强化对网络平台的数据、分润管理,政策面偏紧是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的必然结果。
 
银保监会在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规则时,也强调了“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辖内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水平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在本通知规定基础上,对出资比例、合作机构集中度、互联网贷款总量限额提出更严格的审慎监管要求。”
 
从重庆与江西出台的文件来看,各地倚重不同,但归根结底体现了一个严字。重庆银保监局对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合作机构作出严格限制,包括分级管理、评估、风险预警等。
 
例如,要求银行对合作机构至少每年全面评估一次,充分调查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风险问题,及时识别、评估和缓释因合作机构违约或经营失败等导致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合作过程中的客户投诉反馈和外部舆情反映。
 
如果合作机构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清退。根据要求,在持续评估和日常管理中,发现合作机构无法继续满足准入条件的,应及时退出合作;要评估和妥善处置相关风险,确保平稳有序退出。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合作机构,应将相关信息发送银行业协会,列入负面清单。
 
关于合作资金管理方面,要求银行加强贷款资金支付和回收管理。资金支付和回收必须逐笔确认,单独管理,严禁在支付和回收流程中嵌入不具备合法支付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防止形成“资金池”。此前,一些消费金融公司与网贷平台合作,出现了大量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借款人在网贷平台上正常还款,却被消费金融公司通知逾期并上传征信。
 
同时,重庆银保监局还强调加强息费管理。在书面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合作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保险公司和有担保资质的机构除外。至于分润部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会同合作机构按照其经营成本合理确定费用水平,不得直接与贷款金额、贷款利率、收入、利润等指标挂钩。
 
跨地域经营方面,重庆银保监局给出了具体的监控措施,容不得银行以糊弄的方式蒙混过关。地方法人银行不得跨注册地和异地分支机构辖区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要求银行根据科学审慎原则、数据可获得性、现有技术手段等综合确定客户归属地认定标准,确保可追溯、可核查,不得简单根据客户自主填报认定。
 
与重庆的细则相比,江西对限额管理调整得较多。根据江西银保监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江西省内农村中小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40%,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15%,与全部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全部贷款余额的15%。
 
按照银保监会在2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江西省商业银行所遵循的互联网贷款出资比例、集中度指标、限额指标均严于全国标准。
 
这些细则均设有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新增互联网贷款业务就须按照细则规定执行,不符合规定的互联网贷款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在过渡期内整改完毕。
 
消费者保护上升
 
同时,在重庆出台的细则中,消费者保护被提到的频次较多,这也是互联网贷款监管趋严的一个标志。根据文件要求,金融机构的“两会一层”应切实承担起管理和监督责任,有效履职,有效强化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作用,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具体来看,主要涉及强化个人信息保护、贷款信息披露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合作机构采集个人信用信息应当遵循“最少、必要”原则,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应当依法合规,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强化信息披露方面,对助贷平台要求比较严格。银行必须严格审查合作机构宣传信息,对其营销宣传行为开展定期监测。防止合作机构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或易引发争议的语言,使消费者对产品、服务产生错误理解。在助贷产品中,助贷平台借金融机构的名义营销非常常见,但现在监管明确要求严禁偷换概念、隐瞒重要风险信息。
 
监管甚至让开展互联网贷款的银行收集消费者在贷款过程中的意愿证据,以确保客户是主动表示贷款意愿、自主操作贷款申请、自愿选择贷款产品、清楚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综合成本。值得一提的是,重庆银保监局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合作机构对借款人确认等业务办理关键环节录音录像,以固定话术要求客户明确表达上述信息。
 
消费贷款持续增长,消费者保护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数据显示,6月末人民币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其中短期消费贷款增长11.1%,中长期消费贷款增长13.4%。
 
近期央行的领导也强调,将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审慎、规范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加强消费贷款用途管理,发挥好消费金融在支持居民消费升级和促进双循环中的积极作用。消费金融市场步入审慎健康发展,消费者保护在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中权重上升,对产品设计、合规、业务的可持续性也会产生重要影响。
 
除了消费者保护给互联网贷款市场带来挑战,资金方的区域展业限制和资产方的考核管理,也会让银行和互联网平台的放贷增长计划受阻。中小地方性银行想借助互联网贷款进行全国性资产布局的路子已走不通,互联网平台想利用助贷缔造表外神话也不再那么容易。
 
从行业走势上看,互联网贷款管理逐步细化,深入各个辖区,将倒逼银行业机构回归主业,主动承担起包括风控在内的核心业务,避免风险外溢。助贷平台要想合规发展,必须把消费者保护提升到更高的维度,因此,整个市场环境对消费者而言越来越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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