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定调下半年监管重点!防止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
2021-07-24 18:12:43 来源:证券时报 评论:0 点击:
经济企稳复苏之际,金融防风险的重要性再度凸显。 7月23日,据银保监会官网,银保监会近日召开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安排下半年重点任务。
经济企稳复苏之际,金融防风险的重要性再度凸显。
7月23日,据银保监会官网,银保监会近日召开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安排下半年重点任务。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驻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李欣然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部署。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黄洪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周亮、梁涛、祝树民出席会议。
对下半年监管工作的部署是重头戏,本次会议主要从以下五大方面做出安排:一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三是全力以赴促进经济社会恢复正常循环;四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五是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每个方面又会提出多项具体的目标要求。
会议指出,今上半年贷款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银保监会全力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持续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资产质量分类,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复燃、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和盲目扩张粗放经营卷土重来。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立足国内做好自己的事情,争取战略主动,做好长期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充分准备。
有银行业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银保监会近期多次强调银行要做实利润、提足拨备,提前应对不良资产可能出现的大幅增长,预计在近期各家银行陆续公布的中期业绩上就会有所体现。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由于在客户群体、业务结构和资金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受疫情影响程度也呈现分化;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导致部分区域和行业风险暴露加剧,加之在强监管环境下不良认定趋于严格,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整体有所上升,中小银行资产质量指标弱化更为明显,在对待区域性中小银行风险的问题上还需就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坚决惩治重大金融风险背后腐败问题
金融反腐近年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且呈现出与重大金融风险一起暴露的特点。本次会议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惩治重大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重大金融风险的积聚有时往往是有道德风险的“作祟”,腐败、违规违纪行为相伴而行。例如,包商银行风险处置的过程中,就有多位内蒙古原银监部门的官员“落马”.近日,包括原银监会山西监管局局长张安顺在内的多位山西金融业官员,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期消息称,金融领域腐败有其自身特点,权力与资本相互勾结,扭曲金融资源配置,侵蚀金融监管体系,加剧金融风险集聚,其专业性、技术性、隐蔽性更强。其中,金融监管机构是金融领域的守门人,金融监管者以权谋私,势必导致金融领域一系列连锁反应,给市场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甚至威胁金融安全,酿成重大风险。
会议强调,要坚持查清问题、防控风险、追赃挽损、弥补短板、重塑生态“五位一体”协同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规范系统工作人员个人投融资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双底线思维,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
自“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后,金融监管部门陆续释放出强监管信号,如央行边际调整货币政策避免资金利率过低引发套利、监管压降违规结构性存款等。即便经济遇到较大下行压力,也不会放松对金融风险积聚的警惕,这体现出稳增长与防风险是两大并行不悖的宏观调控主线。
中诚信集团董事长毛振华近日指出,2008年以来,稳增长、防风险的双底线思维就成为宏观调控的中国经验。所谓双底线,是指经济保持一定增长,为防风险赢得时间和空间,但要避免因增长而加剧风险;防风险利于经济长远健康发展,但也需避免防风险节奏和力度不当危及经济增长。
银保监会对下半年工作重点的部署中,同样体现出双底线思维。会议指出,要紧扣”六稳“”六保“要求,把稳企业保就业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更好结合起来,全力以赴促进经济社会恢复正常循环。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金融纾困政策,聚焦暂时遇困但仍有前景的企业,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防止”僵尸企业“搭便车。综合采取坚决整治不当收费、合理降低费率、加大贷款优惠等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大幅增加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长期资金支持,精准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两新一重“项目建设。
防风险同样不含糊,本次会议重点提出以下具体目标要求,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是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资产质量分类,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二是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复燃、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和盲目扩张粗放经营卷土重来。
三是确保如期完成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实现风险出清。
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此前明确,要争取2020年基本完成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数据显示,专项整治以来,全国累计有5000多家P2P网贷机构退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实际在运营的P2P网贷机构139家,较2019年初下降86%;借贷余额下降75%;出借人数下降80%;借款人数下降62%.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1个月下降。
四是依法依规处置不法金融集团和重大风险事件,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丰富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加大惩治力度,提升处罚效率。
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曾表示,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中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表现为企业端债务杠杆偏高、信贷资源集中于周期性行业、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加剧以及风险事件频发等,金融风险处于易发高发期。对银行业来说,风险总体可控,但结构分化,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相较于大中型银行弱一些,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
穆迪近日发表的一份新报告指出,2020年第一季度中资银行的资产质量、资本水平和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同时,2020年3月底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率从2019年底的1.86升至1.91%,鉴于贷款逾期率上升的充分反映存在滞后性,因此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率可能会进一步上升。由于消费者信心在一段时间内仍将疲弱,因此资产质量压力在可预见的未来会持续存在。
银行业分化的趋势在疫情影响下会更为突出。中诚信国际金融机构部总监温宇琪表示,随着监管政策导向继续强化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的逐步完善,银行业整体息差水平仍面临较大压力,同时在资产质量下行压力下,拨备计提上升,整体盈利能力呈弱化趋势,中小银行表现更为明显。同时,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导致部分区域和行业风险暴露加剧,加之在强监管环境下不良认定趋于严格,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整体有所上升,其中中小银行资产质量指标弱化更为明显。此由于在受到疫情直接冲击的行业和中小微客户方面,中小银行的信贷投放占比更高,因此受到的影响将高于大型银行。
此外,因不同区域的经济特点不尽相同,区域性中小银行机构的信用状况及受疫情影响程度均呈现差异。中诚信国际以浙江、江苏和广东为例,指出东部地区总体经济较为发达,居民富裕程度和经济活跃度较高,为银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整体银行业务发展和财务表现处于全国较好水平,但疫情冲击下区域小微民营制造业及外向型经济仍易出现一定波动,从而影响到银行资产质量;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体量相对较小,工业基础较为薄弱,经济活力与东部相比较为不足,银行业务和收入结构较单一,贷款行业和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较之东部区域银行,资产质量和盈利更易受到疫情的冲击。
为应对潜在的资产质量劣变冲击,银保监会近期多次强调银行业要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有银行业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预计利润、拨备等指标的变动在近期各家银行陆续公布的中期业绩上就会有所体现。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是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的监管重点。本次会议再次强调,严格规范股东股权管理,加强股东资质审查,实施股东入股”承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股东坚决实施行业禁入。强化”两会一层“履职监督,督促提升董事专业性独立性,强化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责,加强高管层履职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范围和内容,建立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和市场约束。
除对”两会一层“继续严监管外,下半年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来源将会有更多实招落地。银保监会日前透露,将有2000亿地方专项债限额,支持18地区的中小金融中小银行,允许省级政府按照规定发行专项债券,用于认购中小银行的可转换债等合格资本工具。根据安排,使用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实施方案由省级政府结合辖内实际牵头制定,方案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经由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级政府向财政部提出正式申请。目前有需求的省份正在起草完善本省的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相关实施方案。
穆迪副总裁/高级信用评级主任诸蜀宁近日表示,风险加权资产的快速增长导致资本水平下降,2020年第一季度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平均下滑了4个基点。同期以年化资产利润率衡量的盈利能力也下降了4个基点,达到0.98%,并可能因净息差收窄和信贷成本上升而持续承压。
此外,会议提出,要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保持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完整性,尤其要保持农信社或农商行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进一步优化保险监管机制,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强化保险在灾害防护体系中的作用,加快发展巨灾保险,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扩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