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度再提升!本专科生助学贷款最高可贷12000元
2021-09-06 10:31:07   来源:腾讯网   评论:0 点击:

开学第一周 本专科生每年最高助学贷款12000元 冲上热搜第一这对于广大高校学子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说国家助学贷款再次提升额度无疑是一个好消息9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强化国
开学第一周
 
#本专科生每年最高助学贷款12000元#
 
冲上热搜第一
 
这对于广大高校学子
 
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说
 
国家助学贷款再次提升额度
 
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9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强化国家助学贷款支持,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求学。
 
为更好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安心求学、学有所成,促进教育公平,会议决定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一是自今年秋季学期起提高贷款额度,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由8000元提高至12000元,研究生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财政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
 
二是财政继续对助学贷款承办银行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并合理调低补偿比例。
 
三是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学校也要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多勤工助学的机会。
 
从6000到8000再到12000元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自1999年启动,至今执行了20来年,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让每一位新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8号),规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
 
2020年7月,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从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通知明确,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
 
执行12年后,为更好地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需求,2014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及相关政策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自2014年7月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政策资助标准,细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其中包括,将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除了助学贷款
 
大学生还可享受这些资助政策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5.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
 
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已有部分省份也实施了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也开展了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报考以上地区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7.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9.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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