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贷300万元!重庆实施“乡村振兴青年贷”项目
2021-09-25 15:24:55 来源:重庆日报 评论:0 点击:
9月24日,团市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共同召开乡村振兴青年贷项目启动会暨政策说明会。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该项目将为我市投身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青年提供信贷支持,最高贷款额度
9月24日,团市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共同召开“乡村振兴青年贷”项目启动会暨政策说明会。重庆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该项目将为我市投身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青年提供信贷支持,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0万元。
据了解,“乡村振兴青年贷”是由团市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各相关银行机构和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推出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贷款项目。
该项目贷款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45周岁以下的涉农创业青年个人,一类是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涉农经营主体。贷款项目利率不超过5%,个人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涉农经营主体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能够靶向破解涉农创业青年面临的抵押不足、担保匮乏、信息不畅、成本较高等融资难题。
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贷款申请条件可查询《“乡村振兴青年贷”项目实施方案》渝青发〔2021〕64号)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青年带头人或涉农经营主体可通过“长江渝融通”线上平台进行资金申请,各相关银行机构和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的情况进行审核后,将及时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主体发放贷款。
此外,贷款申请主体人(法定代表人)曾荣获“重庆青年五四奖章”、重庆市优秀团员和有些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为重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专委会会员单位(农业企业、合作社等)负责人,获得“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称号,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领域获得其他表彰或认定等荣誉称号,信用村、信用乡(镇)所辖农户、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可获得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