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积金上线委托按月提取还商贷
2021-10-21 14:41:13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泰州市制定出台《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
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职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泰州市制定出台《泰州市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并于2021年10月12日起施行。
一直以来职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要先到商业银行打印还款流水,再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很多职工不得不月月办理,饱受奔波之苦,也使公积金业务量倍增。
为此,市公积金中心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的沟通交换,积极推动与银行的战略合作,成功上线试点按月提取还商贷业务。该业务开通后,职工只需一次委托即可享受每月自动划转公积金偿还住房商贷,进一步畅通便民利民新渠道,提升公积金资源利用率,为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再添新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