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银消费金融收20万元罚单:大额装修贷等产品已下线、资产扩张放缓
2021-11-11 17:00:09   来源:洞见财经   评论:0 点击:

  11月9日,记者从盛银消费金融官网获悉,该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辽银保监罚决〔2021〕43号)。因存在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该公司被罚款20万元。
  11月9日,记者从盛银消费金融官网获悉,该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辽银保监罚决〔2021〕43号)。因存在“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该公司被罚款20万元。
 
  就上述违规的具体情况及整改进展,记者联系采访了盛银消费金融方面。11月10日,对方回复表示,截至目前,监管检查提出的问题贷款已基本处理完毕,并进一步上线了系统校验功能。
 
  “今后,本公司将不断加强对贷款用途的管控力度,确保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盛银消费金融在公告中称。记者从盛银消费金融官方APP了解到,该APP上线了“上传凭证”栏目。官方客服表示,公司将对用户的贷款用途进行监控和管理,如需要将会联系用户上传消费凭证。
 
  记者获悉,多家消金机构近期也设立了消费凭证核验程序。在业内人士看来,消费金融机构进行贷后管理工作是一直以来的监管要求,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流于表面。如今相关监管收紧,既有利于机构跟踪用户贷款真实流向压降风险,对消金机构资产端的风险把控也是提出新的挑战。
 
  消费信贷用途监管全面收紧
 
  据盛银消费金融方面介绍,此次罚单是辽宁银保监局在2020年7月份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结果。
 
  监管发现,该公司发放的部分贷款用途项填写内容为“其他”,不符合监管规定,因此做出上述处罚决定。监管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后,盛银消费金融对存量业务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存在瑕疵的贷款立即进行处理,确保不发生风险损失。截至目前,监管检查提出的问题贷款已基本处理完毕,没有发生任何资金损失。
 
  据悉,作为金融机构合规要求中的薄弱环节,信贷资金真实流向一直以来都是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而就业务范畴来看,银保监会于2013年11月14日公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指出,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仅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消费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从这一业务特点来看,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真实用途更加多样化且监控难度更大。
 
  在此背景下,业内有部分消费金融公司为了扩张业务发展规模,在消费贷款、场景分期等产品的贷后管理环节相对松懈。“还有部分消费金融机构的业务员为提高审批通过率,在信贷申请流程中诱导用户填写虚假的贷款用途,使得用户无法充分认识到挪用消费贷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在行业人士看来,监管针对盛银消费金融开出的这一罚单,对于消费金融机构来说是一个清晰的信号。
 
  可以看到,2021年以来,消费金融行业的罚单中,已有多张罚单涉及贷款管理乱象,行业监管持续呈现高压态势。例如,银保监会官网于10月9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金美信消费金融因信贷管理制度机制存在缺陷、贷款管理不尽职导致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被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处以罚款29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广东银保监局9月24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邮消费金融因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0万元。此前7月,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梳理上述罚单可知,罚单背后主要涉及消费金融公司信贷资金流向不合规,未能有效监控借款人贷后资金使用,以及资金流向房地产、股市、以贷还贷等问题。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盛银消费金融方面表示,该公司已于2021年3月份上线了系统校验功能,对于贷款用途为“其他”或不明确用途的贷款申请,采取拒绝受理的处理,确保新增业务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下一步,我司会严格按照监管规定,不断加强对贷款用途的监控和管理力度,通过采取穿行测试、电话回访、大数据验证等多种方式,核实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对不合规的贷款坚决收回,确保贷款用途依法合规。”
 
  从行业来看,目前多家机构也已经开始了更为严格的贷后管理方式,利用线上化渠道对贷款用途进行管理监测。例如,捷信消费金融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上传消费凭条”自助服务,用户可随时上传凭证;中银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金美信消费金融、哈银消费金融等机构也在旗下服务平台中设置窗口,方便用户提供消费凭证,及时掌握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
 
  装修贷等高风险大额产品已下线
 
  越来越多的监管罚单指向贷后管理,给行业发展敲响警钟。持牌消金机构的风控建设和运营能力未来也更受考验。
 
  据行业人士介绍,贷款用途管理缺位问题在一些大额产品中尤其明显。很多借款人与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中介串联,申请抵押贷、装修贷等大额产品后,套取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或者经营的现象较为常见。
 
  官网资料显示,盛银消费金融是由盛京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的东北地区首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获批开业,注册地在沈阳市。盛银消费金融的贷款产品涵盖除车贷、房贷外的所有消费领域,包括线上购物、医疗、旅游、教育、美业、婚庆、装修、3C产品等居民日常生活消费,贷款最高额度可达20万元。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多份判决书显示,盛银消费金融此前曾开展的装修贷业务,放款额度最高达到19万元。以今年9月份发布的一份裁判文书为例,案情显示,2017年8月16日,秦某向盛银消费金融申请消费贷款19万元,贷款用途为装修,贷款期限自2017年8月16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止,贷款年利率10%。该笔贷款中,为确保债权得以实现,还引入第三方凌源市信远工贸有限公司为秦某的该笔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两年。后上述贷款逾期。
 
  不过,在盛银消费金融APP中,记者只看到了一款循环贷产品,申请额度区间为1000元至5万元。此外,官网显示还有一款车位贷产品,是盛银消费金融面向需要购买或拥有车位的业主发放的分期贷款服务。据客服介绍,该产品的最高贷款额度也只有10万元。
 
  客服表示,目前该公司没有额度可达20万元的贷款产品,“装修贷、旅游贷等大额产品目前也不提供。”不过,后续公司会根据用户的贷款使用情况对额度上限进行动态调整。盛银消费金融也在《隐私协议》中提到,为充分核实用户贷款用途,在贷后管理过程中,盛银消费金融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记录、小票信息等交易凭证。此类信息将影响盛银消费金融进行贷款管理,对用户信用额度进行调整等。
 
  盛银消费金融谨慎展业的态度由上可见。不过,或是由于大额产品的下架,盛银消金的规模扩张速度相比同业已略显落后。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盛银消费金融总资产33.53亿元,贷款余额29.39亿元。2020年总资产40.63亿元,贷款余额37.09亿元。盛银消费金融2021年上半年实现总资产41.35亿元,贷款余额3748亿元。资产规模扩张较为缓慢。
 
  对此,盛银消费金融方面回复称,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该公司按照消费金融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相关要求开展业务。“现阶段,我司受注册资本金影响,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的确受到了一定制约。”
 
  资料显示,盛银消费金融2016年2月正式开业,注册资本仅3亿元,刚刚满足《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2019年7月16日,盛银消费金融取得同业拆借资格,并于当年9月完成了首笔同业拆借交易,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目前盛银消费金融尚不具备发行ABS、金融债等资本补充工具的资质。
 
  成立至今五年多,股东增资方面盛银消费金融也未有消息传出。股权信息显示,盛银消费金融公司由3家股东发起成立,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和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各持股20%。
 
  体量小、起步晚的小型消费金融公司依赖股东渠道展业的现象在业内常见,盛银消费金融也不例外。记者获悉,目前盛银消费金融还针对辽沈地区客户提供两款定制化产品,分别为盛享贷、车险分期等业务。其中2020年7月推出的盛享贷是一款由盛银消费金融打造,盛京银行代为营销推广的线上消费贷款产品。额度1000-50000元,最长可分12期还款,贷款年利率区间为10.8%-23.76%(单利)。车险分期业务则是盛银消费金融与沈阳物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为有车一族客户提供车险分期业务。审核通过的客户,盛银消费金融会将保费打入客户选择的保险公司完成支付。
 
  盛银消费金融方面表示,公司围绕“建设一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精品消费金融公司”的战略愿景,围绕多元化消费场景不断开展产品创新,资产规模稳步提升。未来,公司也将持续“不盲目扩张,专注金融本业,稳健经营,资产规模有序增长,风险压实可控”的精品战略。
 
  据悉,直至2020年盛银消费金融的自营渠道,如 APP、微信公众号、H5、微信小程序等才搭建完善。消费金融行业“马太效应”愈加明显,对于尾部机构盛银消费金融来说,未来要如何保持业绩快速增长和资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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