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转贷款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2021-11-26 11:45:50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转贷款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一、产品背景  国家开发银行小微企业转贷款产品是国家开发银行结合开发性金融服务国家战略的功能定位和运行特点,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而创新推出的新型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转贷款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产品背景
 
  国家开发银行小微企业转贷款产品是国家开发银行结合开发性金融服务国家战略的功能定位和运行特点,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而创新推出的新型业务品种,是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和农户经营的有效手段。转贷款业务模式的核心理念在于“用批发的方法解决零售问题”,即按照“投向精准、服务实体,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依法合规、从严管理”的原则,发挥地方商业银行网点人员优势,实现国家开发银行和合作银行的优势互补。具体而言,由国家开发银行向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低息中短期批发贷款,合作银行再通过自身渠道零售优势向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投放贷款,其中明确贷款用途必须用于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日常经营周转,或用于能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中小微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需要,单户最高可贷款3000万元。
 
二、产品特点
 
  (一)覆盖广、金额大、利率低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简称“开行内蒙古分行”)开展转贷款业务以来,积极主动与自治区近百家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开展“转贷款”合作商谈,切实了解民营企业融资的实际需求和地方商业银行支持民营企业的情况。自2018年10月至今,已向内蒙古银行、乌海银行、呼和浩特金谷农商行等区内56家金融机构累计发放130.92亿元转贷款资金,向合作机构发放的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7%,在开行系统内也是利率水平最低的分行之一。与合作银行共同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近2.5万户,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严管控、精投放、保质效
 
  为确保转贷款的精准投向,开行内蒙古分行与合作银行明确约定转贷款必须用于支持小微企业或发展对贫困人口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产业,不得挪用。合作银行发放贷款前,必须向开行内蒙古分行提供包括用款人名称、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等信息的转贷款报备表,并且定期报送贷款具体投向、惠及的小微企业、带动的贫困人口数、脱贫增收情况等方面情况。开行内蒙古分行通过对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的严格把关,力保转贷款资金“用于民、利于民”。
 
三、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转贷款发放力度
 
  正确认识做好转贷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开发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新局面、改善内蒙古中小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方式,是开行内蒙古分行支持中小企业和扶贫开发的重要抓手。开行内蒙古分行针对重点合作银行,一把手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分管行领导带队上门宣介,动员一切力量和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建立转贷款端口前移、对口联系和动态跟踪机制,形成牵头部门、综合部门、信贷部门有效衔接、密切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开行内蒙古分行聚焦生产恢复等难点问题,发放春耕备耕转贷款3亿元,为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自上而下,统筹推进,不断拓展转贷合作面
 
  开行内蒙古分行高度重视扩展转贷款深度和广度,定期研究部署推进转贷款合作银行准入工作,引导全行上下形成合力,与自治区农信合作社签订转贷款合作协议,积极拓展法人机构转贷款合作覆盖面。截至目前,已经实现与56家合作银行的转贷款发放。
 
  (三)加强信贷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开行内蒙古分行持续帮助合作银行不断建立健全转贷款业务治理体系,不断引导合作银行降低转贷款用款人利率,明确要求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构同类贷款平均水平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通过转贷款模式,以同业合作拓宽中小企业贷款发放渠道,以批发式方法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果,有效整合开发性金融的市场建设优势和商业银行网点与客户资源优势,引导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小微企业、贫困地区倾斜,对探索批量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内蒙古经济社会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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