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银行信用卡戴上“紧箍”
2022-07-13 12:19:28   来源:厦门晚报   评论:0 点击:

  如今,人手多张信用卡已是常事,可实际使用的也就那么一两张,时间一长,这些卡就变成了睡眠卡。近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给当前信用卡业
  如今,人手多张信用卡已是常事,可实际使用的也就那么一两张,时间一长,这些卡就变成了睡眠卡。近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给当前信用卡业务经营乱象念起了“紧箍咒”。
 
  记者 张诗
 
  提起信用卡分期利率,不少持卡人直言:“傻傻看不懂”,甚至有的人曾被所谓的“0利息”、低利率所诱导,或遭遇过未经自主确认自动分期的问题。《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应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以明显的方式展示利率情况;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要求金融机构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资金成本。
 
  针对粗放式营销发卡行为,《通知》除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之外,也对银行信用卡长期睡眠卡划定了监管标准: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同时,《通知》强调,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在信用卡授信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合理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批准信用卡的发卡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机构信用卡总发卡数量的25%,授信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本机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的15%。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实施严格审慎的信用卡授信额度动态管理。强化信用卡风险模型管理,不得将风险模型管理职责外包。
 
  【链接】
 
  避免持卡人成“卡奴” 银行也有责任
 
  “超前消费”的观念令部分持卡人沦为“以卡养卡”的“卡奴”,甚至违规套现。为避免持卡人多头借贷风险,《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信用卡客户的资信审核,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合法渠道了解分析客户信用状况,对经查在不同机构存在多项债务记录的客户,从严审核,严格防范多头借贷风险。
 
  此外,《通知》还对信用卡分期业务的最长年限进行了设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明确分期业务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五年。客户确需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还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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