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手续费” 信用卡分期规则调整
2022-11-18 13:15:46 来源:城市金融报 评论:0 点击:
11月16日,工商银行发布关于调整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规则的重要提示称,自2023年1月1日起,该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 据了解,在工商银行前,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招
11月16日,工商银行发布关于调整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规则的重要提示称,自2023年1月1日起,该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
据了解,在工商银行前,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相继发布公告,拟将“分期手续费率”更名为“分期利率”或“分期利息”。业内人士认为,显示年化综合利率成本可让信用卡使用中所产生的息费“一目了然”。
“手续费”调整为“利息”
11月16日,工商银行公告称自2023年1月1日(含)起,该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分期付款利息计算规则以各分期业务条款为准。已办理的分期业务实际每期还款金额不发生变化,具体请以账单展示为准。
同日,平安银行公告称我行已于2021年11月13日将现行消费分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备用金、账单分期、未出账单分期、单笔分期、商户分期、商城分期等)的收费项目“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另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对消费分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账单分期、未出账单分期、签约分期等)的收费方式进行调整。
在此之前,农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发布了类似通知。
如招商银行11月11日公告称,自2022年12月27日(含)起,新申请(含预约下单)及仍在进行中的分期订单,入账的“分期手续费”将调整为“分期利息”,历史已入账的分期手续费的账单展示维持不变。
邮储银行11月9日公告称,拟自2022年12月26日起,将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更名为“分期利息”,“分期手续费率”更名为“分期利率”。
邮储银行称,此次更名包括所有分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账单分期、交易分期、自动分期、现金分期、电销商品分期、商户分期、悦享分期、汽车分期、教育分期等),适用于新申请分期交易及已申请未分摊完成的分期交易。更名后收费标准及计算规则不变,即每期应还金额不变,具体请关注账单明细。有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信用卡业务一直占据银行业消费投诉的“大头”,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第二季度,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39687件,占投诉总量的48.6%。信用卡分期业务“利息不透明”“隐匿收息”“乱收费”等问题尤其遭到客户“吐槽”。
黑猫投诉平台显示,多家银行均曾因息费问题被投诉,如有客户投诉称,某银行信用卡从办卡时起一直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0利率)、低费率(0费率),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模糊实际使用成本,从未主动告知最低还款有利息及收费方式全额计息。
近两年来,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监管机构多次要求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人民银行2021年3月发布的公告要求,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
今年7月,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专门加强了分期业务规范管理。其中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分期业务合同(协议)首页和业务办理页面以明显方式展示分期业务可能产生的所有息费项目、年化利率水平和息费计算方式。向客户展示分期业务收取的资金使用成本时,应当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并明确相应的计息规则,不得采用手续费等形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家认为,多家银行拟将“分期手续费”调整为“分期利息”,旨在落实监管要求。明示信用卡分期利率可有效防止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欺诈营销等问题,也有助于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调查发现,不少银行近期在推销分期业务时,已经明确提示年化利率。如,招商银行近期在营销分期还款的短信中称,“您本期账单分期还款可享限时5折优惠,近似折算年化利率7.2%(单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