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严监管 信用卡利率“松绑”敲警钟
2021-01-25 17:40:00   来源:金投网   评论:0 点击:

随着有关消费金融公司和银行信用卡的新法规的实施,消费金融的竞争格局正面临重塑。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消费金融公司评级和分类监管的文件,以进一步促进消费金融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在监管下,花呗、微
随着有关消费金融公司和银行信用卡的新法规的实施,消费金融的竞争格局正面临重塑。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消费金融公司评级和分类监管的文件,以进一步促进消费金融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在监管下,花呗、微粒贷等互联网借贷产品减少了配额。此外,对银行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限的管理已迎来“放松”,未来银行在消费金融领域的竞争力可能会增强。
 
分析指出,消费金融在促进消费和扩大内需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随着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平台的广泛参与,消费信贷市场将从蓝海转移到红海。
 
多种措施规范消费金融发展
 
最近,已经发布了许多促进消费者金融市场标准化发展的政策。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通知,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等级为100分,根据特定的评分分数,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数值越大,机构风险或问题越大,并且等级越高监管关注程度。对于评级为5级的消费金融公司,监管部门打算命令其提交救援计划,例如合并,收购,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或依法接管。
 
一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负责人说,监管机构对消费金融公司的评级意味着,消费金融公司首次迎来了分类监管时代。这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金融公司的规范运作,并构成其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好。
 
监管机构也正在继续加强和改善对互联网消费者信用的监管。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最近发布了风险预警,重点关注当前在线平台借贷产品存在的突出普遍问题,包括信息公开不当、包装营销过度、客户信息收集与滥用过多等。在此之前,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还警告不要对信用卡借贷和金融实时营销等风险进行防范。
 
“最近发布的一系列监管政策和措施将有助于规范消费者金融市场的秩序,预防和控制各种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更好地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董希淼说。
 
同时,银行消费者信贷的发展也带来了巨大的好处。最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信用卡透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将由发行人和持卡人通过独立协商,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管理的上限和下限(即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业内人士指出,信用卡利率的“放松”将增强信用卡业务在信贷消费领域的竞争力。
 
消费金融市场格局或重塑
 
随着消费金融监管新规的发布,市场竞争格局也面临着重塑。将来,银行可能会提高其在信贷消费领域的竞争力。
 
“多年来,信用卡业务一直与其他消费信贷产品竞争。尽管透支利率相同,但由于在政策合规,交易等许多方面缺乏竞争优势,信用卡业务处于不利地位。信用卡业务重新获得其市场主流地位的一项重要措施。”资深信用卡专家董峥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的花呗、白条、借呗等互联网借贷产品的日利率大多在0.05%至0.035%之间。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的上限和下限0.05%-0.035%/天可以看作是信用卡业务的一个强大的约束力,这完全解除了信用卡透支利率的限制有利于银行信用卡与其他互联网信用消费产品之间的较量。
 
同时,诸如花呗、微粒贷等互联网信用产品最近减少了信用额度。近日,一些用户表示他们的话费配额已经减少,很多用户报告说配额已经降低到3000元以下。对此,花呗确认,目前正在调整部分年轻用户的配额,倡导更合理的消费习惯。微众银行最近表示,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促进业务的稳定健康发展,微众银行小额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的最高信用额度产品已从30万元调整为20万元。
 
专家表示,随着信用卡透支利率定价的“放松”,以及花呗等互联网信用产品的信用额度下降,未来信用卡业务在信用消费领域的竞争力可能会逐步增强,但这还需要开证行将继续提高其业务实力和产品竞争力。
 
监管警告消费者债务过多
 
业内人士指出,消费金融领域具有相对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平台和其他机构的广泛参与,消费信贷市场将从蓝海转移到红海。但是,消费者还需要警惕与消费者金融产品相关的风险,以避免过多的债务。
 
2021年中央银行工作会议指出,它将继续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它提到,严格禁止过度销售金融产品,以免产生过多债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风险警告还指出,为了吸引大量客户,一些在线平台使用各种在线消费方案来过度销售金融产品,例如贷款或信用卡透支,以诱导过度消费。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的隐患或陷阱。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日前写道,金融科技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混乱更加值得关注。与有执照的金融机构相比,金融科技公司更多地依赖购物、交易、物流和其他行为数据,更多地依赖借款人的消费和还款意愿,并且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这通常会导致信贷过多,并且情况共同刺激先进消费,使一些低收入群体和年轻人陷入债务陷阱,最终将损害消费者的权益,甚至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伤害。
 
专家指出,互联网借贷产品是消费金融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部门警告风险,但一般而言,适度发展消费金融的政策不会改变。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应出台更多政策措施以支持互联网消费者金融的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所执行理事兼研究部主任莫秀根说,长期借款等风险的产生,主要原因是信用信息不能很好地共享。我国目前的信用调查系统主要是关于银行借贷和某些互联网平台上的借贷信息,这不是很健全。下一步,监管机构应集中精力解决在各种平台上收集和共享贷款信息的问题,以便贷方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客户的贷款和信贷信息。
 
莫秀根除了弥补制度缺陷、完善信用报告机制建设外,还指出,债务过多的更深层次原因是客户缺乏金融素养,未能制定均衡的计划。收入和支出。因此,应该提高居民的个人理财能力。将金融素养教育纳入国家基础教育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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