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业设立信用卡“客户犹豫期机制”
2021-02-02 14:44:45 来源:金投网 评论:0 点击:
从2月1日的宁波银行业协会获悉,该市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的39个成员单位最近签署了《宁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自律公约(试行)》,该条例着重于发卡、市场营销、额度和收费等17个自律条款,可指导客户审慎负债
从2月1日的宁波银行业协会获悉,该市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的39个成员单位最近签署了《宁波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自律公约(试行)》,该条例着重于发卡、市场营销、额度和收费等17个自律条款,可指导客户审慎负债、适度消费、理性用卡。
据介绍,“客户犹豫期机制”是对“自律公约”的创新:客户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现金分期付款业务和汽车分期付款业务后,可以在业务结束前向经销商申请当日(业务系统结束),如果银行申请取消,则银行将不收取额外费用。
信用卡主要满足金融消费者的日常、高频和小额消费需求。然而,一些消费者过多地依赖于信用卡透支消费,并且承受超过偿还能力的大笔信用卡贷款,甚至“以贷还贷”“以卡养卡”,以及在非消费领域(例如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中非法使用信用卡借贷的某些行为,以放大资本杠杆,导致不可持续的个人或家庭财务以及金融风险的积累机构。《自律公约》规定了对单人、多行和多信贷(透支)配额的共享控制,申请提取的单一配额的比例以及提取间隔等详细规定。引导客户谨慎对待债务和适当的消费。根据发卡规则,建议不要向收入来源稳定的人(学生除外)发卡;在营销管理中,建议不通过“盲呼”向未指定客户进行电话营销;在额度管理方面,建议谨慎处理增长。信用卡定额达到10万元的,单笔取款比例不得高于20%,两次取款间隔不得少于3个计费周期;在单户现金分期额度方面,建议最高单户现金分期配额不超过20万元,不超过总金额的50%,最长现金分期不超过24个计费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