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信用卡使用这些银行再“出手”
2021-07-02 12:35:32   来源:城市金融报   评论:0 点击:

银行业针对信用卡交易的管控不断加强。近期,中国银行、上海农商行、广州银行相继发布公告,将对信用卡套现、异常流向资金及部分类别商户交易进行管控。银行信用卡管控趋严自2021年6月20日起,我行将对信用卡发卡
银行业针对信用卡交易的管控不断加强。
 
近期,中国银行、上海农商行、广州银行相继发布公告,将对信用卡套现、异常流向资金及部分类别商户交易进行管控。
 
银行信用卡管控趋严
 
“自2021年6月20日起,我行将对信用卡发卡、增额及交易管控措施进行调整。”近日,中国银行发布了《关于调整信用卡发卡、增额及交易管控措施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监管要求,针对持卡人信用状况恶化;使用诈骗方式申领、使用信用卡;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存在套现、资金流向异常等异常交易行为等状况,中国银行可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持卡人的账户状态;限制持卡人的消费及取现交易;不再为持卡人办理新发卡、增额、分期等业务等。
 
无独有偶,月11日,上海农商银行也发布了关于加强信用卡交易管控措施的相关公告。公告称,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该行近期对信用卡在部分类别商户的交易进行管控。从今年8月1日起,上海农商银行将关闭商户类别码为6012(金融机构-商品和服务)、6211(证券公司)、6051(非金融机构-外币兑换、非电子转账的汇票)和7995(彩票销售)类商户的信用卡交易,并对部分商户类别的交易进行交易限额。
 
上海农商银行强调,信用卡透支资金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套现、不可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证券投资、理财、其他禁止性领域等。如开展超出信用卡正常资金用途之外的交易,可能导致交易失败,该行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止付、冻结、锁卡等管控措施。
 
6月初,广州银行也发布公告称,将停止提供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771、6513、7012)的刷卡交易服务。
 
调查发现,自去年年中起,针对信用卡交易在非消费用途的相关管控措施在银行业逐步升级,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十多家银行相继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今年以来,银行相关风险管控措施再次细化,风控不断趋严。
 
非消费领域红线进一步明确
 
“去年更侧重整体风险防控,强调不得非法套取积分、权益优惠等;而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升级,进一步强调了具体的红线行业及相关的商户类别码,譬如金融理财、房地产、博彩以及烟草行业等。”消费金融专家苏筱芮表示。
 
去年6月,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2020年第四号风险提示指出:信用卡的主要作用是满足金融消费者日常、高频、小额的消费需求。然而,有消费者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基金、理财等非消费领域,放大资金杠杆,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并会承担相应后果,也致使金融机构风险累积。
 
此后,上海银保监局、北京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等陆续发布了相关风险警示。银行机构随之提升了风险管控要求。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风险提示,向持卡人发出警示和宣导;另一方面,还有不少银行针对信用不佳的持卡人直接采取了实质性降额甚至封卡措施。
 
“加强信用卡资金流向管控,对于银行来说,有助于降低资金成本,也可以避免底层资产的风险累积。”华南一家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表示,自去年以来,银行在持续加强信用卡资金流向的管控和治理,而随着大数据能力的提升,银行的管控也将越来越严。
 
银行要改进信用卡经营理念
 
根据央行发布的最新支付业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7.84亿张,环比增长0.85%。与此同时,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达到892.2亿元,环比增长6.39%,损失率较上一季度上升0.06%。
 
“对于发卡行来说,当前面临着如何在严格风控的条件下稳健发展的挑战。”信用卡资深研究人士董峥表示,这需要发卡银行改进过去的信用卡经营理念,以应对“不良抬头”以及移动支付带来的压力。未来,发卡银行应摒弃“规模为王”的发展思路,在事前风控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以减轻事中、事后风控的压力。
 
苏筱芮认为,商业银行应把握当下信用卡透支利率放开的窗口,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精细化运营,对客户进行分层定价,不断完善自身的业务体系。
 
从源头来看,持卡人也要履行好相应的义务。苏筱芮认为,持卡人要在用卡前充分了解各行规则,以小额、高频的消费为主,对于牵扯到红线行业的消费不去触碰。例如缴纳房产中介费,尽管本身并不属于炒房行为,但仍有可能受到相关的交易限制。
 
“持卡人一定要建立起健康的消费观、用卡观、价值观,让信用卡成为生活的帮手,而不是生活的枷锁。”董峥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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