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新规对支付行业的深远影响
2021-12-28 11:25:06   来源:移动支付网   评论:0 点击:

2021年12月16日银保监会为加强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用卡新规),从商业
2021年12月16日银保监会为加强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用卡新规”),从商业银行的营销、发卡、监控、运营以及事后追溯都做了全面的规范管理,摒弃了以前以发卡量为首要目标的野蛮增长方式,追求用户活跃、高质量、安全可控的发展模式,也可以理解为是我国信用卡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式的升级,进一步实现信用卡行业的供给侧改革,促使商业银行关注更加重视消费者多样化用卡需求,提供与之匹配的增值服务。
从发改委针对银行卡收单支付手续费96价格改革中借贷分离计费,到银保监会本次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其背后与支付行业的信用卡套现灰色产业链息息相关。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前,银保监会及商业银行通过官网公告等形式多次提醒持卡用户合理用卡,并且针对疑似套现的持卡人通过降额、冻卡、销卡等形式予以管控,力度相对以前是空前的,对应最新发布的信用卡新规,其背后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于信用卡“影子银行”治理的决心,引导商业银行斩断套现业务带来的鸦片式的快感,关注信用卡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
一、强化信用卡申办管理
信用卡新规中第二章节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信用卡发卡过程一共可以主要分为4个阶段,一是用户选择办理信用卡并填写申办资料;二是商业银行根据申办资料进行审批并核实资料真实性;三是商业银行为用户进行制卡并邮寄至用户手中;四是用户通过面对面渠道进行信用卡激活使用。由于商业银行以信用卡数量为首要考核指标,导致网点以及线下大型商超等通过申请办卡赠送精美礼品为营销手段,诱导并无信用卡使用需求的用户进行办理,办理后信用卡未至网点进行办理激活使用,即属于长期睡眠信用卡,该现象存在较为明显的资源浪费。信用卡新规中针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明确的约束和管理,规定了商业银行睡眠卡比例不得超过20%,并且要求商业银行提供及时便利销卡服务,进一步淘汰大量“抽屉中的信用卡”。
同时对于信用卡办理中存在的多种乱象予以明确,其中包括外包地推、高额承诺、捆绑销售、短信轰炸等营销乱象,针对联名卡的发卡过程中的合作机构相关发卡过程也做了明确约束,同时也从法律关系层面进一步加强了商业银行管理,要求商业银行无论是在办卡阶段还是在绑定网络支付阶段,明确告知相关权利与义务,充分体现了监管机构的法治化监管的一贯思路。作为支付机构自身,未来针对网络支付中完成信用卡的网络支付开通的相关责任以及义务也将进一步明确,尤其是对比国际卡组织VISA、MASTERCARD等用户发生拒付申请处理的法律责任管理,未来相信银联作为国内卡组织针对信用卡新规中的相关条款也将发挥其积极作用。
二、强化风控以及个人隐私数据管理
信用卡新规中第三章节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中,充分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于数据安全理念的渗透。
首先强调了商业在进行用户办卡风控审批环节,必须要求使用合法渠道来源的相关数据,应当进行自主渠道的判断用户身份真实性以及多种渠道交叉匹配等验证手段,暗示着未来商业银行自身需要不断加强相关风控审批系统的建设以及至少以年为频度的不断更新迭代优化,摒弃第三方非法渠道的数据来源,这对未来提供风控系统服务的服务商将是重大利好。
其次,强调了商业银行必须通过自营网络平台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转入自营平台受理信用卡申请、客户信息采集、身份验证、发卡审核、合同(协议)条款签订、信用卡交易和账单信息查询、还款等业务环节,确保用户个人隐私数据仅局限在银行自营渠道,严控控制合作渠道的发卡规模以及授信额度,意味着例如美团、京东等相关联名卡发卡方将受到进一步约束,互联网渠道的账单查询、还款也将进一步转移至云闪付、银行APP等自营渠道,这将是对互联网信用卡管理的重大影响,相关商业模式也将发生重大转折。
最后,监管机构进一步强调了加强与银行卡清算机构协作,建立完善联名卡发卡业务规则。目前以美团、京东、腾讯等互联网公司为主的联名卡发卡业务存在诸多乱象,其背后存在着个人消费数据与合作消费机构之间的互相传递,以及部分商业银行过分依赖联名发卡方的相关用户服务能力,导致商业银行自身缺乏有效管控,例如叠加互联网平台自身的消费金融以及信贷产品,将进一步造成信用卡联名卡服务对正常信用卡的侵蚀和损害,存在信用卡服务自身的权利与义务的模糊地带,一旦用户产生纠纷,消费者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相关银行卡组织,针对联名卡的发行和管理应按照银保监会的相关精神,制定和提出相关规则规范和管理系统,将相关乱象回归本位,强化商业银行自身的主导地位。
三、用卡行为监控管理
信用卡新规中第四章节严格管控资金流向,进一步明确了指出了信用卡套现背后的乱象,资金用于房产、理财投资或其他禁止性领域,同时商业银行自身的过渡授信行为,使得信用卡扮演了影子银行的重要角色。目前由于疫情等相关因素影响,我国信用卡不良率比例逐步升高,信用卡逾期未偿还金额不断提高,信用卡套现的比例只会不断提升,信用卡系统性风险问题凸出,将进一步影响我国整个信用卡市场的金融稳定问题。
信用卡套现行为,从商业银行角度来看为异常的用卡行为,部分支付机构为了从中牟利,为持卡人提供了跳码、套码、随机匹配等各种规避信用卡风控的套现POS机,也进一步加大了商业银行自身风控排查的难度。此前人民银行发布了加强支付终端管理的办法,逐步淘汰、关停原先用于非法用途的POS机,相信随着支付终端侧的逐步清理以及发卡侧监控模型的不断强化,信用卡套现灰色产业链也将逐步被压缩,信用卡业务回归阳光化本源,但也可以充分预见到在2022年上半年大量依赖非法套现的支付机构将面临关闭、注销支付牌照的情况,或许支付行业也正是迎来正本清源的阶段。
四、促进信用卡手续费增收良性循环
信用卡新规中第七章节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中,针对信用卡手续费定价监管机构发出了积极的信号。“在依法合规和有效覆盖风险的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科学确定信用卡息费水平,提升服务质效,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除现金提取业务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违约或者逾期未还款的客户收取的息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对应的已发生透支本金。”
从原文中可以提炼出4个关键字【持续】、【坚决】、【合理下行】、【不得超过本金】。与我国每年不断增长的消费信贷规模市场相比,我国信用卡市场的潜力远未被挖掘处理,银保监会一方面通过监管办法加强互联网贷款的监管力度,同时希望进一步通过信用卡市场的持续改善来满足用户的消费信贷需求。通过相关消费者投诉平台统计数据来看,消费者对于信用卡分期的息费过高是主要矛盾且商业银行自身作为既得利益者并无改进动力,而在消费金融市场侵蚀的背景下提出,或许也是对信用卡自身服务定位的回归思考,或许未来也将看到商业银行对于信用卡息费政策出台更多面向不同人群的服务,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
五、总结
信用卡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背后折射出了监管机构对于目前信用卡市场乱象的破题决心,也充分表达了对于我国信用卡市场与国际接轨,走向法治化、成熟化的坚定决心。随着我国信用卡套现市场的逐步压缩,信用卡服务将逐步回归本源,相关银行卡组织,与商业银行之间该如何合作以实现我国信用卡市场的新里程碑式的发展,或许未来值得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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