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行征信“开张”倒计时 “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征信市场模式确立
2018-11-23 12:16:24 来源:上海金融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筹备已久的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行征信)雏形初现,预计将于2018年底向市场提供个人征信服务。来自央行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已与241家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涵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筹备已久的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行征信)雏形初现,预计将于2018年底向市场提供个人征信服务。来自央行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已与241家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涵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民营银行、助贷机构、金融科技公司等。业内人士认为,百行征信个人信用服务可与其他征信机构互补,形成具有梯级层级的、稳定的征信生态体系。
服务模式引关注
百行征信是在央行监管指导下,由市场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考拉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华道征信等8家机构共同发起组建的一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于今年1月初正式成立。2月22日,央行官网发布《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许可信息公示表》,百行征信申请设立个人征信机构获得许可,个人征信牌照有效期三年(至2021年1月31日)。
“百行征信和央行征信中心的信息来源渠道不同,央行征信中心主要作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主要来自银行、部分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而百行征信是覆盖银证保之外的互联网、P2P、类金融等非传统金融领域放贷活动的信息和服务。”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表示。
那么,百行征信将以何种模式向市场提供个人征信服务?这个问题引起业内普遍关注。“百行征信在成立之时,就是补充央行征信系统的不足,主要采集网贷、互金、消费金融平台的信贷信息。鉴于征信服务是金融信贷信息共享服务,一般数据采集机构就是信息需求机构,所以未来百行征信首先服务的对象也是这些主动上传信息的机构。”易观资深分析师李子川告诉《上海金融报》记者,“除了机构之外,百行征信也可能向个人开放服务,便于个人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以后个人申请网贷时,网贷机构也会先到百行征信查看个人信用报告。”
“我们预计百行征信的服务方式,与当前人行征信同银行合作的机制相同。”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陈嘉宁向《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一方面是数据同步。各个接入的机构将各自业务数据同步到百行征信,形成针对征信对象的征信报告或信用分;另一方面是征信查询。当借款人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时,接入的机构也会通过百行征信查询借款人的征信状况,针对性地给予授信。”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在接受《上海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百行征信作为唯一持牌的个人征信服务机构,预计只会向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提供征信服务。同时,百行征信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运营原则,既然不向非持牌机构提供征信服务,估计也无法接入非持牌机构的数据。“在产品提供层面,首先开放最基础的征信信息查询功能,当条件允许时,逐步研发个人信用分等标准化产品,并适时推出反欺诈、身份核验等增值产品。从开发产品的难易程度来看,用于反欺诈的行业黑名单数据可能会率先开放。”
“为快速形成市场影响,百行征信势必要推出符合互联网时代的征信产品。与传统个人征信报告相比,互联网征信产品应具备便捷度高、实时性强、用户体验好等特性。”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在接受《上海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国外出现的ZestFinance、Credit Karma,以及国内出现的芝麻信用分等产品,很好地诠释了互联网征信的优势,为百行征信的产品设计提供了有益参考。但在实际开发产品的过程中,有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即百行征信是否既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又要提供个人信用评级?
何飞认为,从国内现实情况看,若百行征信推出的互联网征信产品兼具征信与评级功能,显然有利于防范征信报告被滥用、误用的情形,也有利于杜绝“同人不同分”的评分现象,且具有较高的使用黏性和较好的用户体验。一旦百行征信推出统一评级产品,将不利于信贷从业机构灵活开展授信服务,也不利于各机构实施差异化发展。当然,在多个股东已拥有明星评级产品的情况下(如阿里的芝麻信用分),百行征信能否推出更优质的互联网征信产品,值得期待。
诸多难点待解
在业内人士看来,百行征信个人信用服务的落地,将提高金融服务的有效性和可得性,与其他征信机构互补,形成具有梯级层级的、稳定的征信生态体系。
何飞告诉《上海金融报》记者,自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式注册为事业法人单位起,我国形成了政府主导的个人征信格局。在过去很长时间内,这一格局有力支撑了中国金融体系的运转。但随着时间推移,其局限性凸显。而百行征信由互金协会与8家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共同筹建,虽然互金协会有官方性质,但8家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合计拥有50%以上股份,足以说明百行征信属于市场主导的征信系统。在此意义上,“央行征信+百行征信”的双支柱格局,将在未来的中国金融生态中长期存在。
薛洪言认为:“就个人征信而言,央行征信面向主流金融机构,覆盖传统优质客群。百行征信面向新金融机构,着重覆盖长尾客群。两者互补发展、错位竞争,共同构筑‘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征信模式的基石。在持牌征信机构之外,诸如芝麻信用等个人大数据服务产品在金融反欺诈、商业信用服务等领域,依旧存在广阔市场空间。就企业征信而言,除了央行征信之外,还有大量持牌企业征信机构,为普惠金融和小微金融的发展贡献力量。”
“目前,我国的双支柱征信格局基本已确定,可能暂时不会出现其他征信机构。征信既是金融的基础服务,也是信用服务的基础服务,征信的下游产业还有数据脱敏、数据加工、数据定制、数据场景化应用等,所有这些产业构成了信用服务。”李子川表示,根据易观发布的《中国信用服务市场专题分析2018》显示,截至2017年底,中国信用服务市场的规模仅37亿元,与美国近千亿元的市场规模相去甚远,前景广阔。当上游产业不断完善后,下游产业有进一步发展空间,从而真正形成整个金融产业的底层建筑。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目前我国征信市场面临的问题仍相当复杂。“在百行征信之前,上海资信已于2018年11月前签约1230家机构,收录自然人6518万,其中包括有借贷记录的自然人2760万,有借贷申请记录的自然人6004万。不过,上海资信也难言构建了完全满足市场需求的征信体系。”李子川指出,“对我国征信市场而言,能否构建足够大的第二征信体系,覆盖除银行外的信贷信息是第一难点;能否保障信贷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第二难点;能否满足各家信息上传与信息查询机构的利益平衡是第三难点。除此之外,还有技术、服务范围、自由竞争与牌照保护边界等诸多难点仍待解决。”
“在战略层面,监管层已确定了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的征信市场模式,但在落地实践中,百行征信刚刚成立,要推出体系化的成熟产品和服务仍需长时间探索。”薛洪言指出,“在此过程中,消费金融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催生了一系列数据乱象和非持牌征信服务乱象,市场对于满足多头借贷查询、反欺诈查询的公共数据库具有强烈的期待。所谓‘远水不解近渴’,如何缓解供需之间的时间错配,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征信市场面临的重要课题。此外,在如何提高各方数据接入的积极性、如何把握征信产品在效率和公正之间的平衡等细节层面,也需从业者持续探索。”
“对比发达国家经验,不同国家的征信市场有不同发展模式。美国是市场制,日本是会员制,欧洲更偏向于政府主导。”李子川认为,发达国家征信市场共同的经验在于,一是信息保护与信息开放要保持合理平衡,过严的信息保护不利于信息共享,会减缓征信体系的发展,过松则会导致隐私信息泛滥;二是在信用细分领域要鼓励民营经济进入,对整个信用体系而言,需各行各业人士参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只能满足基本要求;三是鼓励市场监督,完善纠错机制,鼓励全民参与信息更正,从而实现信息的良性循环。
“发达国家征信市场各具特色,但基本都建立了公共征信和私营征信互补发展的多元征信体系。前者重在提供金融基础设施和统一的标准化产品,后者着重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和特定细分领域的服务,实现征信统一性和征信服务效率的平衡,更好地满足放贷机构和商业主体的多元化征信服务需求。”薛洪言表示。
服务模式引关注
百行征信是在央行监管指导下,由市场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考拉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华道征信等8家机构共同发起组建的一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于今年1月初正式成立。2月22日,央行官网发布《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许可信息公示表》,百行征信申请设立个人征信机构获得许可,个人征信牌照有效期三年(至2021年1月31日)。
“百行征信和央行征信中心的信息来源渠道不同,央行征信中心主要作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主要来自银行、部分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而百行征信是覆盖银证保之外的互联网、P2P、类金融等非传统金融领域放贷活动的信息和服务。”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表示。
那么,百行征信将以何种模式向市场提供个人征信服务?这个问题引起业内普遍关注。“百行征信在成立之时,就是补充央行征信系统的不足,主要采集网贷、互金、消费金融平台的信贷信息。鉴于征信服务是金融信贷信息共享服务,一般数据采集机构就是信息需求机构,所以未来百行征信首先服务的对象也是这些主动上传信息的机构。”易观资深分析师李子川告诉《上海金融报》记者,“除了机构之外,百行征信也可能向个人开放服务,便于个人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以后个人申请网贷时,网贷机构也会先到百行征信查看个人信用报告。”
“我们预计百行征信的服务方式,与当前人行征信同银行合作的机制相同。”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陈嘉宁向《上海金融报》记者表示,“一方面是数据同步。各个接入的机构将各自业务数据同步到百行征信,形成针对征信对象的征信报告或信用分;另一方面是征信查询。当借款人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时,接入的机构也会通过百行征信查询借款人的征信状况,针对性地给予授信。”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在接受《上海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百行征信作为唯一持牌的个人征信服务机构,预计只会向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提供征信服务。同时,百行征信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共赢”的运营原则,既然不向非持牌机构提供征信服务,估计也无法接入非持牌机构的数据。“在产品提供层面,首先开放最基础的征信信息查询功能,当条件允许时,逐步研发个人信用分等标准化产品,并适时推出反欺诈、身份核验等增值产品。从开发产品的难易程度来看,用于反欺诈的行业黑名单数据可能会率先开放。”
“为快速形成市场影响,百行征信势必要推出符合互联网时代的征信产品。与传统个人征信报告相比,互联网征信产品应具备便捷度高、实时性强、用户体验好等特性。”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在接受《上海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国外出现的ZestFinance、Credit Karma,以及国内出现的芝麻信用分等产品,很好地诠释了互联网征信的优势,为百行征信的产品设计提供了有益参考。但在实际开发产品的过程中,有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即百行征信是否既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又要提供个人信用评级?
何飞认为,从国内现实情况看,若百行征信推出的互联网征信产品兼具征信与评级功能,显然有利于防范征信报告被滥用、误用的情形,也有利于杜绝“同人不同分”的评分现象,且具有较高的使用黏性和较好的用户体验。一旦百行征信推出统一评级产品,将不利于信贷从业机构灵活开展授信服务,也不利于各机构实施差异化发展。当然,在多个股东已拥有明星评级产品的情况下(如阿里的芝麻信用分),百行征信能否推出更优质的互联网征信产品,值得期待。
诸多难点待解
在业内人士看来,百行征信个人信用服务的落地,将提高金融服务的有效性和可得性,与其他征信机构互补,形成具有梯级层级的、稳定的征信生态体系。
何飞告诉《上海金融报》记者,自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式注册为事业法人单位起,我国形成了政府主导的个人征信格局。在过去很长时间内,这一格局有力支撑了中国金融体系的运转。但随着时间推移,其局限性凸显。而百行征信由互金协会与8家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共同筹建,虽然互金协会有官方性质,但8家个人征信试点机构合计拥有50%以上股份,足以说明百行征信属于市场主导的征信系统。在此意义上,“央行征信+百行征信”的双支柱格局,将在未来的中国金融生态中长期存在。
薛洪言认为:“就个人征信而言,央行征信面向主流金融机构,覆盖传统优质客群。百行征信面向新金融机构,着重覆盖长尾客群。两者互补发展、错位竞争,共同构筑‘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征信模式的基石。在持牌征信机构之外,诸如芝麻信用等个人大数据服务产品在金融反欺诈、商业信用服务等领域,依旧存在广阔市场空间。就企业征信而言,除了央行征信之外,还有大量持牌企业征信机构,为普惠金融和小微金融的发展贡献力量。”
“目前,我国的双支柱征信格局基本已确定,可能暂时不会出现其他征信机构。征信既是金融的基础服务,也是信用服务的基础服务,征信的下游产业还有数据脱敏、数据加工、数据定制、数据场景化应用等,所有这些产业构成了信用服务。”李子川表示,根据易观发布的《中国信用服务市场专题分析2018》显示,截至2017年底,中国信用服务市场的规模仅37亿元,与美国近千亿元的市场规模相去甚远,前景广阔。当上游产业不断完善后,下游产业有进一步发展空间,从而真正形成整个金融产业的底层建筑。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目前我国征信市场面临的问题仍相当复杂。“在百行征信之前,上海资信已于2018年11月前签约1230家机构,收录自然人6518万,其中包括有借贷记录的自然人2760万,有借贷申请记录的自然人6004万。不过,上海资信也难言构建了完全满足市场需求的征信体系。”李子川指出,“对我国征信市场而言,能否构建足够大的第二征信体系,覆盖除银行外的信贷信息是第一难点;能否保障信贷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第二难点;能否满足各家信息上传与信息查询机构的利益平衡是第三难点。除此之外,还有技术、服务范围、自由竞争与牌照保护边界等诸多难点仍待解决。”
“在战略层面,监管层已确定了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的征信市场模式,但在落地实践中,百行征信刚刚成立,要推出体系化的成熟产品和服务仍需长时间探索。”薛洪言指出,“在此过程中,消费金融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催生了一系列数据乱象和非持牌征信服务乱象,市场对于满足多头借贷查询、反欺诈查询的公共数据库具有强烈的期待。所谓‘远水不解近渴’,如何缓解供需之间的时间错配,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征信市场面临的重要课题。此外,在如何提高各方数据接入的积极性、如何把握征信产品在效率和公正之间的平衡等细节层面,也需从业者持续探索。”
“对比发达国家经验,不同国家的征信市场有不同发展模式。美国是市场制,日本是会员制,欧洲更偏向于政府主导。”李子川认为,发达国家征信市场共同的经验在于,一是信息保护与信息开放要保持合理平衡,过严的信息保护不利于信息共享,会减缓征信体系的发展,过松则会导致隐私信息泛滥;二是在信用细分领域要鼓励民营经济进入,对整个信用体系而言,需各行各业人士参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只能满足基本要求;三是鼓励市场监督,完善纠错机制,鼓励全民参与信息更正,从而实现信息的良性循环。
“发达国家征信市场各具特色,但基本都建立了公共征信和私营征信互补发展的多元征信体系。前者重在提供金融基础设施和统一的标准化产品,后者着重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和特定细分领域的服务,实现征信统一性和征信服务效率的平衡,更好地满足放贷机构和商业主体的多元化征信服务需求。”薛洪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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