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新措施助力企业优化纳税信用资产
2020-10-10 11:28:16 来源:重庆税务 评论:0 点击: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终于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定了,我们可以参评了!9月14日,重庆市禄禄禄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巴国城店店长冉剑挂完电话对财务人员说。9月13日,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终于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定了,我们可以参评了!”9月14日,重庆市禄禄禄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巴国城店店长冉剑挂完电话对财务人员说。
9月13日,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重点推出了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即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调整纳税信用起评分的适用规则、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适当放宽有关标准。通过以上措施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完善纳税信用体系,促进税法遵从。
早在一年前,冉剑就想重新改装门店,他向银行咨询信用贷款,被告知因抵押物少,无法申请传统贷款项目。而无抵押的税银互动贷款项目,又因为门店没有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不符合申请条件。为此,冉剑专门咨询了重庆市九龙坡区税务部门,了解到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不能单独参与纳税信用评价,贷款的路不通,改装升级计划就此搁置。
然而新出台的《公告》明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在其存续期间将与其他正常参评企业一样,适用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九龙坡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这新政策电话告知冉剑。
冉剑表示这个政策他盼了好久:“新规则为我们这些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提供参与纳税评价的机会,可以将纳税信用转换为‘银税互动’贷款,为我们引入实打实的现金流,我们店可以投入更多资金整装升级,吸引更多食客,把店里生意再搞红火些!”
不仅如此,《公告》同时调整了纳税信用评价起评分的适用规则。将一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纳税评估或相关检查从100分起评,调整为只要在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纳税评估或相关检查的,即可从100分起评,大大提高了纳税人评为A级、B级的概率。
“这次调整提高了企业评为A级、B级的可能性,让更多企业可以享受A、B级纳税人在信用贷款、招投标、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促进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最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徐翀表示。
而《公告》种适当放宽D级评价保留2年的信用管理措施,也更好地保护和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新政策的推出,给了我们一个主动改善自身信用的机会。这个政策简直送到了我的心坎上。”重庆市山地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王小群看着最新的税务公告很高兴。去年,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没有按期申报,导致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按照以往的政策,企业必须要在D级上待两年。
以适当“扣分”代替“保留2年D级”,既贯彻了失信惩戒的原则,也更有助于激励纳税人积极主动改善自身信用状况。
同样受益于此次新政策的还有奉节县小妹农家乐的谢老板。“因为被评定为D级纳税人,需要到纳税服务厅去现场领用发票,一来一去三个小时,耽误不少事情。”谢老板说。“这下有了好政策,我可以提前摆脱‘差生’行列,今后一定好好珍惜纳税信用,遵从税法规定!”
此外,为优化纳税服务举措,在提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复评的基础上,《公告》还增加了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情况的复核机制。即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前,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集中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在4月份确定评价结果时一并审核调整,并按时发布评价结果和提供纳税人复核情况自我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