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已建成全国领先的社会征信体系
2020-11-27 17:30:05 来源:中国质量报 评论:0 点击:
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作为国内较早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城市,深圳市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建成以信用法规建设、征信系统搭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
日,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作为国内较早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城市,深圳市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近20年的努力,已建成以“信用法规建设、征信系统搭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市场发展”为要义,具有深圳特色的全国领先的社会征信体系,对加快全国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推广意义。
截至目前,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已归集个人信用信息超过15亿条,涵盖全市1854万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总信息9731亿条(6.5亿项),统计市场主体共475万家(含注、吊销企业)。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信息超过百亿贡献了深圳力量。
据介绍,2001年12月,深圳颁布《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为个人信用立法的城市,开启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征程。2017年,深圳市出台首部综合性信用法规《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活动,增加公共信用跨区域合作交流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
目前,深圳市在公共信用体系建设上已取得诸多创新成果,积累了丰富的深圳经验。
失信惩戒机制基本建设完善。近年来,为有效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深圳市以信用信息体系为基础,实施联合奖惩、协同监管,归集并整理了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和深圳市联合奖惩备忘录50多个,合计1400多个奖惩事项,归集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4万余家,黑名单企业两万余家,红名单企业12万余家。针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深圳市建立互通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了企业族谱关联分析、企业信用画像和数据可视化展示,推动深圳市形成了无处不在的信用联动惩戒生态体系。
建成“一键可查”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目前,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已把全市市直机关、驻深机构、公用企业及其他组织共73家纳为成员单位,数据归集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围。在深圳信用网上,深圳所有商事主体的信用信息“一键可查”。同时,深圳信用网实现了各部门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一网披露,为社会提供信用查询服务,从而推动实施覆盖全社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法治化“政府+市场”征信体系逐渐完善。目前,深圳市已出台相关法规,明确征信机构在征信方面的法定职责和征信范围,赋予相关职能部门提供信息的法定义务,从法律层面解决了信用建设中“征信难”的问题。征信机构依据法规对职能部门向信用信息系统报送的信息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有力保证了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有效提升了深圳市企业征信体系规范化运转。与此同时,深圳十分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的活力,着力推动征信机构企业化、应用市场化、行业产业化、产业集聚化,促进了信用市场的不断发展,为深圳征信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2001年,深圳市委托鹏元资信公司开始筹建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推动成立了国内首家受市政府委托承建个人信用征信系统、独立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机构,在全国率先开创个人征信建设的“深圳模式”。2015年,深圳市腾讯征信、前海征信、鹏元征信又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首批批准个人征信试点的8家公司中占据3席。个人征信建设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深圳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深圳市将继续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加强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信用监管信息应用,进一步发挥信用管理在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