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应考虑征信工作的三个重点
2020-12-28 11:28:34 来源:金投网 评论:0 点击:
12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局长万存知出席会议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会后,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方网站
12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局长万存知出席会议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会后,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正式批准朴道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道征信”)个人征信业务许可。目前,距离中国人民银行于12月4日接受朴道征信的个人信用调查申请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不信任约束机制和建立信用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陈雨露表示,《指导意见》旨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向高质量发展,是现阶段重要的地标性文件,对于建立诚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合法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陈雨露首先介绍了由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是世界上最大的信用调查系统。今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第二代信用调查系统成功启动,进一步提高了信用调查系统的服务能力、安全性和便利性。
在今年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协助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报告服务。到目前为止,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报告系统在信用报告查询的费用减免方面累计近1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近2万亿元的资金,已经翻了一番,超过了8000亿元的年度目标。
关于信用报告市场的培育和管理,陈雨露指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信用报告市场正在形成自己的特色。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随着新信息技术的广泛采用,我国信用调查市场的发展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因此,如何坚持市场化、法治与技术的发展方向,不仅要规范发展,而且要创新提高。我们不仅要重视信用调查服务的共享,还要严格保护信息安全,特别是个人信息安全。
在这方面,中国人民银行考虑了信用调查的三个关键点:“严监管”、“强供给”、“保安全”。
首先,征信经营的是信息,信息涉及对人民信息权的保护。因此,必须首先监督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根据《民法》和《征信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完善信贷调查业务管理办法,并使用一切为金融和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的服务,以确定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所有信息服务都包含在信用调查和许可运营的监督中。违法从事信用调查业务的行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查处。
其次,在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第二代信用信息系统的同时,有必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有序发展市场化信用信息机构。利用区块链技术、大数据技术、市场导向的方法,促进市场导向的信用报告机构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创造条件。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长三角的综合优质发展中,促进长三角地区信用报告的整合,要运用新技术、新规则,实现以市场为导向的信用报告,在长三角地区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取得了积极进展。 同时,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高度水平,通过鼓励公开竞争,增加高水平信用报告的供给,以不断提高地方信用报告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一是确保各种信用调查系统的网络环境和技术架构的安全。二是采取措施,有效加强对信用信息特别是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
关于隐私保护,陈雨露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已要求征信中心将数据安全作为其工作的核心,征信市场的信息安全和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不断提高,并且大力开展信用调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完善信用调查制度。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还将根据国家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新法律,迅速启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暂行办法》,更加努力地规范金融部门对个人信息的使用,遵守法律法规使用,有效维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