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需要在安全模式下重塑“信用”
2021-01-16 11:20:33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评论:0 点击:
为促进我国征信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征信机构采集信用信息应当遵循最少、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采集。征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环节,个人征信如今已
为促进我国征信业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征信机构采集信用信息应当遵循“最少、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采集。
征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环节,个人征信如今已被广泛应用于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征信之所以被广泛认可就在于它的权威性和可信度。然而,随着征信滥用和过度收集征信内容,征信可能出现信息泄露的问题,这也背离了征信的制度设计初衷。
征信不是个筐,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一直以来,社会对征信边界含糊不清,过度拓展无关的征信信息,不但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还降低了公众对征信的信任。所以,此次央行要征信机构采集信用信息,应当遵循“最少、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采集,就是为划定征信业务红线,依法依规、合理适度使用征信,方能发挥出征信的最大作用。
征信是件严肃的事情,更需要严肃地对待。《办法》明确,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和企业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都视为信用信息。利用信用信息对个人或企业作出的画像、评价等业务也界定为征信业务,属于《办法》的约束范围,就是把征信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央行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在标准和程序上给予明确的指引,让征信在法治化的道路上前进一步,有利于征信在安全模式下重塑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