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个人信用记录 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2021-01-20 11:13:09 来源:金投网 评论:0 点击:
随着社会信用制度不断完善,信用已成为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对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都产生着深刻影响。为规范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加强征信监督管理,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
随着社会信用制度不断完善,信用已成为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对每个人的社会生活都产生着深刻影响。
为规范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加强征信监督管理,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要求征信机构应为个人提供每年2次免费查询服务,信息采集遵循“最少、必要”的原则,进一步为个人征信市场发展划好“边界”。
同时,相关部门也提醒市民,要充分认识到个人信用的重要性,养成良好信用习惯,珍爱个人信用记录。
个人信用报告具体内容
一份个人信用报告,除了报告开始部分的编号、时间、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之外,还有信贷记录,其中包括信息概要、信用卡信息、住房贷款信息、其他贷款信息、为他人担保信息等内容。
在信贷记录中,信用卡和房贷信息是最容易产生记录的。其中,信用卡信息是描述信息主体拥有的信用卡账户明细,包括三种类别,即“发生过逾期的贷记卡账户明细”“透支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明细”和“从未逾期过的贷记卡及透支未超过60天的准贷记卡账户明细”。而住房贷款信息,主要是描述信息主体拥有的住房贷款明细,包括“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明细”和“从未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明细”。
另外,信用报告中还记录了为他人提供担保贷款的信息,数据项包括:贷款开户日期、借款人三项标识(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贷款行、担保贷款合同金额、担保金额、信息更新年月、担保贷款本金余额。
一份个人信用报告还包括欠税记录、法院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电信欠费记录和查询记录等内容。
强化信用信息安全保护
记者了解到,《意见稿》从保护个人和企业合法权益角度,对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规范信用信息的使用,以及保障用于合法目的、信用信息安全和跨境流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指出,征信机构应当通过互联网、营业场所、委托其他机构等多种方式为个人信息主体提供每年两次免费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征信机构不得以删除不良信息或不采集不良信息为由,向信息主体收取费用。
征信机构采集信用信息,应当遵循“最少、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采集,不得以欺骗、胁迫、诱导手段,向被采集的个人或企业收费,不能从非法渠道采集,并以其他侵害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方式获取。
在信用信息提供、使用上,征信机构应当通过互联网、营业场所、委托其他机构等多种方式为个人信息主体,提供每年两次免费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征信机构委托其他机构向信息主体提供免费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的,应当对被委托机构资质、服务能力、安全保障设施、合规性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被委托机构的查询行为、泄露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意见稿》还规定,征信机构不得以删除不良信息或不采集不良信息为由,向信息主体收取费用。
由于目前信息安全、隐私保护领域存在一些乱象,例如违规收集与使用信息,强制、频繁、过度索取用户权限,超范围收集信息,欺骗误导用户主体下载App等。因而此次《意见稿》提出“采集个人信息,应当告知采集的目的、信息来源和信息范围等,采集非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当取得企业同意;整理、保存、加工信用信息,应遵循客观性原则,不得篡改原始数据”,这样有助于规范征信机构信用信息采集方式,对客户主体充分履行告知义务,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征信机构应当认真遵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标监管要求查漏补缺,同时,也应当遵守网信办、工信部相关规定。
多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近年来,随着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与个人征信相关的案件也呈现多样化趋势。对此,相关部门建议,维护个人良好信用,切勿胡乱申请网贷,牢记信用卡的还款日期,按时还款,切勿频繁申请信用卡,做好消费计划。
此外,我市目前查询信用报告有多种渠道,市民可通过线上查询,登录www.pbccrc.org.cn,点击首页“核心业务”项下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入查询页面→点击“马上开始”→经过新用户注册→用户登录→在线身份验证→填写提交查询申请→获得信用报告(次日可得),足不出户就能获取个人信用记录。
若选择线下查询,市民可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人行雅安中支或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终端查询,也可在商业银行柜台委托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