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严格查处违法征信行为
2021-01-29 17:11:53 来源:金投网 评论:0 点击:
中国人民银行条约法司副处长谢丹在1月25日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与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完成《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的组织实施,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统一、高效、
中国人民银行条约法司副处长谢丹在1月25日“金融支持保市场主体”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与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完成《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的组织实施,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统一、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指导金融机构提高动产融资效率,促进了小微企业融资,并确保改革取得了成效。此外,中央银行征信管理局副局长田地表示,个人信用信息服务需要获得许可才能运行,并应包括在信用信息监管中。在大数据公司、金融技术公司等的旗帜下,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个人信用调查是违法的。
促进发展中小微动产的担保融资
日前发布了《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动产和权利担保进行统一登记。
谢丹说,《决定》实施后,全国的市场主体可以享受统一注册的便利。双方可以在7×24小时内独立进行在线注册和查询,简化了注册过程,提高了查询效率,大大降低了成本,并进一步优化了业务环境。征信中心已正式提供统一注册服务。
田地表示,实施动产与权利安全统一登记,有效解决了统一动产或担保交易信息权所附的分散、不透明、易发生权利冲突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帮助优化我国的商业环境;二是帮助改善我国的商业环境。二是促进中小微企业动产担保融资的发展。
自主登记可大大提高效率
《决定》建议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七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纳入统一注册的范围,有关各方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信息中心动产融资统一注册,公告制度独立注册。各方对注册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注册机构不对注册内容进行实质性检查。
对此,谢丹表示,与实质审查相比,独立注册可以显着提高注册效率,也符合现代注册服务理念和国际最佳实践。从国际角度来看,已有71个经济体建立了统一的基于互联网的移动资产担保注册系统,这已成为注册机构不进行实质审查的一种惯例。
关于如何在自我注册模式下确保交易的真实性,谢丹说,一方面,注册担保权人有动机和意愿全面,准确地填写注册信息。另一方面,如果存在错误或错误的注册,注册系统将提供足够的救济渠道。
中央银行征信中心主任张子红强调,从动产担保物的登记行为来看,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注册担保权人一般会全面、准确、真实地宣传其担保权。此外,在司法审判的实践中,市场实体对注册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司法审判也支持注册机构不进行实质性审查的事实。
严格查处违法征信行为
田地指出,国务院发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因此,个人信用调查业务需要获得许可才能运行,并应包括在信用调查监管中。在大数据公司、金融技术公司等的旗帜下,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个人信用调查是违法的。
田地介绍说,《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最近已在司法部网站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将用于确定个人和企业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的信用状况的各种信息作为信用信息,并利用信用信息对个人和企业的肖像和评估作为信用调查服务。明确了信用信息和信用调查服务的范围和边界。
田地表示,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应用,利用数字手段探索信用报告服务新模式正在进一步扩大信用范围。报告业务并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同时,非法从事信用调查业务,侵犯信息主体权益等问题日益突出。颁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后,中国人民银行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信用调查活动,规范信用调查市场发展,使信用调查行业能够成为基于规则的,公平的竞争和高质量的发展。步入正轨。
关于第二代征信系统,张子红说,第二代征信系统启动以来,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实现了安全稳定运行。截至2020年12月,信用信息系统已包括11亿自然人,6092万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调查服务分别与3,904个和3,712个贷款机构建立了联系。
张子红介绍,到2020年,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的平均日查询量分别达到866万次和19万次,单日最高查询量分别达到1445万次和117万次。“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金融技术的不断发展,第二代征信调查系统的功能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内容的丰富,便利性将不断提高。信息提交,优化展示形式,提高服务效率,更加安全、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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