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
2021-03-07 10:38:42 来源:厦门日报 评论:0 点击: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紫萱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建议,加快社会信用立法,并专门提交了加快制定《中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紫萱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建议,加快社会信用立法,并专门提交了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法》的议案。
“这些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厦门在内的多个城市也相继制定了社会信用地方立法,对地方开展社会信用管理进行探索尝试,积累了实践经验。但在国家层面,目前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法。”陈紫萱认为,有必要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推动社会信用法尽快出台。
陈紫萱建议,参考厦门、上海、湖北等地的立法实践,将社会信用信息的范围明确界定为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两部分,为今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预留空间。在归集信息的具体确定上,既要有刚性约束,又要留有空间,建议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
陈紫萱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库,地方层面可通过接入平台或直接运用全国平台的方式开展社会信用管理工作。“在立法中,还应明确社会信用信息收集、公开及其使用的规则,建立联合奖惩制度,实行红黑名单、重点监测名单和信用承诺制度,对于守信主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生保障等领域给予支持和便利;对于失信主体,采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适用便利化行政管理措施、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给予信用约束。同时,强化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护。”
大数据时代必然带来社会信用信息的产业化,陈紫萱建议,要在立法中规范社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一方面,支持社会信用服务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市场;另一方面,也要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守法义务、保密义务等作出规范,防止社会信用信息产业化可能带来的侵害社会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