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仅有两家公司获得牌照 个人征信行业将往何处去
2021-03-25 11:21:3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评论:0 点击:
2020年伊始,央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第二家持牌个人征信机构朴道征信正式开业,将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等相关话题推至大众眼前。如果以央行要求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八家机构做好
2020年伊始,央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第二家持牌个人征信机构朴道征信正式开业,将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等相关话题推至大众眼前。
如果以央行要求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为界,个人征信市场化的开幕可以追溯到2015年。虽然八家机构均未通过审核,但最终以入股的形式组成了第一家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的豪华股东阵容。
如今六年过去了,只有百行征信和朴道征信两家公司获得了个人征信牌照,且两家机构成立时间相差三年之久。未来,个人征信行业究竟将往何处发展?
错位发展,百行征信开启个人征信市场化探索
征信与我们每个人的经济生活息息相关,最直接的就是关系到能否在金融机构拿到贷款、是不是最优惠的利率。初期,我国个人征信体系是政府主导型,由央行征信中心完成了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体系(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搭建工作。与此同时,个人征信的监管体系也在不断完善。2013年,国务院颁发的《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准入标准,这意味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进入了市场化、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2018年2月,百行征信获得我国首张个人征信业务牌照,个人征信业务市场化取得实质性突破。按照央行关于中国征信市场顶层设计,百行征信通过市场化手段,与央行征信中心错位发展、功能互补,助力传统金融,推动消费金融、小微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创新发展。
从百行征信的股权结构来看,大股东中国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其他8个股东各持股8%,具体分别是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鹏远征信有限公司、中诚征信有限公司、考拉征信有限公司、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
然而,看似强大的股东阵容,实则潜藏着软肋。2019年曾有媒体报道,仅有3家股东愿意将数据接入百行征信,阿里、腾讯等5家股东则持拒绝的态度。彼时,百行征信相关人士回应称,“在与阿里和腾讯等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上,百行征信围绕市场需求,正在与其就借款人增量信用信息共享进行沟通,并就部分产品合作进行了深度交流,已初步确定了产品形态,为百行征信进一步增加产品种类、提高服务水平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截至2020年底,百行征信累计拓展金融机构达1887家,替代数据源渠道数达30个,基本实现基础替代数据源的广泛覆盖,百行个人征信数据库累计收录个人信息主体去重后达1.63亿人。使用量方面,截至2020年底,百行征信所有产品累计使用量突破4亿笔。2020年,百行征信个人信用报告全年使用量1.67亿笔,特别关注名单、信息核验、反欺诈系列等增值产品使用量1.49亿笔,所有产品全年使用量3.16亿笔。
对于百行征信提交的这一成绩单,行业人士评价不一。有人指出,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各家金融机构对于百行的数据认可度并不高,测下来效果还不如之前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行业共享数据。但也有人认为,百行征信个人征信业务发展非常稳健,战略选择较为清晰,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效填补了央行征信的空白。
不可否认的是,百行征信的出现对于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不仅仅是征信数据的补充,更重要的是积累了探索市场化征信机构如何运营的宝贵经验。三年以来,百行征信的产品从基础征信服务产品(个人信用报告)上线到推出各类增值征信服务产品,每一次的创新尝试都在推动着征信市场的发展。如特别关注名单、多头申请监测、信贷行为标签、共债预警等产品,对多头借贷、欺诈借款、逃废债等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时隔三年,朴道征信获批后如何差异化发展
百行征信开业三周年即将来临之时,朴道征信于2020年12月获批成立,成为中国第二家拥有个人征信牌照的机构。对于这一消息,很多人感到颇为意外,却又在情理之中。因为监管层面有关征信的动作少之又少,但任何市场化的行业不可能永远只有一个玩家。
央行称,批准朴道征信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许可,这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增加征信有效供给、积极推进我国征信业市场化发展作出的决定。相比于第一家持牌的个人征信机构,朴道征信从股东结构上就展现出了极大的不同。
朴道征信的第一大股东是北京市国资委旗下的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持股35%;第二大股东是京东旗下京东数科(现更名为京东科技),持股25%;小米集团董事长兼CEO雷军和小米金融董事长兼CEO洪锋持有的小米电子,持股17.5%;旷视科技持股17.5%;北京聚信优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有分析人士认为,朴道征信股东关系相对简单,且各股东都从事于不同行业(业务领域没有直接冲突),并不造成直接竞争的关系。这避免了未来股东之间冲突的隐患。
中国人民大学助理教授王鹏表示,“从具体应用场景来说,入股方包括大型电商、平台和IT企业,有大量的数据和使用场景优势,能了解用户企业的市场需求,进一步进行深度分析,而不是无序竞争,可以对社会产生公共价值。”
在央行征信中心前研究员刘新海看来,在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趋严的情况下,而中国的相关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起步较晚和法治环境发展还处于完善阶段,监管当局谨慎地推动征信体系市场化,国资大股东对于监管合规有优势。
前有百行征信探路,后有国资背景大股东,朴道征信是否能少走弯路?又能否奋起直追,走出一条差异化竞争的道路?从朴道征信暂未开展具体业务的状况来看,答案不得而知。
监管进一步明确征信业务边界,市场影响几何
若以2015年央行要求芝麻信用、腾讯征信等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为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走上市场化的六年时间,仅有百行征信和朴道征信两家机构获得牌照,且两家间隔时间长达三年之久。未来,个人征信牌照还有望扩充吗?
“现在第二家出来了,意义不仅仅在于这一家,而在于央行还会持续的发出个人征信牌照这个信号,这对于整个市场,无疑是一针强心剂,数据只有动起来才有价值,机构只有竞争起来才有动力”,金融科技行业专家张鲲如是说。
2020年11月25日,国常会提出,“积极稳妥推进个人征信机构准入,加大征信业开放力度。”北大国发院教授黄卓认为,第二家肯定不会是最后一家,中国个人征信市场化进程还会继续。我国征信市场的空间巨大,但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并不均匀,应该能够容纳多家个人征信机构。我国未来应该存在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个人征信体系。
朴道征信成立不久后,央行于2021年2月发布了《办法》,在《征信业管理条例》基础之上对信用信息和征信业务做了明确规范。将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界定为信用信息,其信息服务活动为征信活动。当前实践中,利用该信息对个人或企业作出的画像、评价等业务界定为征信业务,属于《办法》的约束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多数助贷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业务时,主要是进行信息收集存储加工处理,在此基础上建立风控模型,提供信用信息、用户画像、评分、评级、信用修复等服务;部分大数据风控机构也会涉及到此类业务。按照《办法》中的定位,均应在征信监管范畴之内。这是否意味着,这些机构都需要申请征信牌照呢?
实际上,对于非持牌征信机构,《办法》并非一棒子打死。非持牌机构可以取得征信机构的授权为个人信息主体提供免费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也可以与征信机构合作,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个人或企业信用信息及信息处理。
在黄卓看来,当前市场上活跃的大数据风控和助贷机构未来可能分化成两种类型:一类机构有机会申请到个人征信业务牌照,在合规的前提下采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风控服务。另外一类机构很可能就没有资格采集、储存和使用个人信用数据,而仅能提供客户引流和风控技术解决方案。当然,这就取决于未来个人征信业务到底能发多少张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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