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壁垒,联通数据,长三角一体化“信用先行”
2021-07-16 17:30:57   来源:搜狐   评论:0 点击:

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上海、浙江、江苏两省一市跨区域要素市场流动日趋频繁,民间经济活动与日俱增。在各类经济活动中,信用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市场的关注。一、
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上海、浙江、江苏两省一市跨区域要素市场流动日趋频繁,民间经济活动与日俱增。在各类经济活动中,信用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市场的关注。
 
一、案例背景
 
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上海、浙江、江苏两省一市跨区域要素市场流动日趋频繁,民间经济活动与日俱增。在各类经济活动中,信用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市场的关注。
 
根据两省一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跨区域信用数据尚未互通,跨区域信用数据归集标准尚未统一,三地信用报告格式也不尽相同。在两省一市信用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两区一县发改部门积极创新探索统一信用管理机制。
 
2019年3月29日,上海市发改委带队赴嘉善县发改局调研信用一体化工作;2019年10月14日,三地齐聚苏州吴江共同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信用合作备忘录”。示范区执委会也多次牵头召开三地信用一体化座谈会,共同讨论研究三地信用一体化工作。
 
在此基础上,青嘉吴三地依据长三角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旅游、质量等领域签署的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统一的联合奖惩对象认定标准,认定了一批联合惩戒对象,开展了统一的惩戒措施。
 
青浦区通过在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系统中接入国家联合奖惩接口,对国家认定的苏、浙、沪惩戒对象开展联合惩戒。同时会同吴江、嘉善两地在环保领域共同认定了区域统一的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在食品药品领域共同梳理273名食品药品判刑人员,在司法领域共建“长三角联合曝光台”,累计发布4期长三角失信名单共计285余人次,在跨区域联合惩戒方面取得显着成效。
 
二、案例内容
 
(一)省级主管部门积极推动
 
为了促进长三角信用一体化建设,两省一市市场监管、文旅、生态环境部门分别签署了《长三角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长三角地区产品质量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和《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守信行为认定标准和联合激励措施(试行)》等政策文件,为推进青浦、吴江、嘉善区域信用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两区一县政府间协商推进
 
“两区一县”政府积极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根据《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总体部署与专项要求,结合三地公共信用发展现状与固有基础,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信用合作备忘录》等政府间合作协议中对信用一体化建设工作统一协调规划,着力推进区域信用数据互通、信用评价互认、信用报告统一工作。
 
(三)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由于两区一县在信用工作中所处层级不同、权责不同,同时信用工作涉及法院、海关、税务、市场监管、文旅、环保等多个领域,在发改部门的主导下,两区一县政府依据对等原则,积极协商,通过签订政府间协议的方式,明确了各领域信用一体化牵头主体、数据归集类型、数据交换周期、信息发布平台等各自权责义务和具体规定,如在食品药品领域,明确每月定期更新食品药品判刑人员,在法院判决执行领域,明确每三个月更新一批三地失信被执行人,并在“长三角联合曝光台”对外公布。
 
三、工作成效
 
示范区信用一体化管理机制创新,走出了长三角地区公共信用“同城化”发展新路子,有利于加快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
 
(一)示范区公共信用发展迈出新的重要一步
 
三地联合积极试行区域信用一体化服务,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打造协同高效管理体制机制,加快管理制度创新,完善示范区内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水平,方便两区一县乃至更大范围建设区域信用高地。
 
(二)提高了数据交换效率
 
两区一县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和畅通沟通渠道,在区域内建立了定期共享的信用数据交换机制,从而在办理各类跨区域行政审批事项时,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能。
 
(三)融合国家信用和区域信用优势
 
示范区公共信用是国家统一信用标准和区域统一信用标准的结合体,既坚持了国家信用的数据归集标准,又根据区域信用一体化备忘录,梳理了一批区域重点失信惩戒名单。
 
四、经验探讨
 
示范区信用一体化建设,是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打造一体化公共信用管理体制机制的大胆尝试。目前,在食品药品、质量、旅游、环保四大领域已经初步形成了区域信用一体化的管理机制,给我们带来以下三点启示:
 
(一)完善相关立法
 
立法部门在立法工作中,结合两省一市相关信用条例,尽快出台长三角区域关于信用的相关立法工作,加强对“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管理模式的研究,修改完善或制定相关的法规规章。
 
(二)加强政策支持
 
进一步拓展区域信用一体化管理领域,从目前的四个领域逐步拓展至全领域信用一体化建设。
 
(三)强化技术支持
 
两省一市信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区信用一体化建设的支持,强化网络通信保障,打通网络壁垒,互通信用数据库,使两区一县信用数据手动交换提升为自动交换,数据更新从定期更新提升为实时更新,进一步提升信用服务的统一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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