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银行卡猜对密码,取走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20-08-25 09:54:52 来源:澎湃新闻 评论:0 点击:
在街头捡拾物品,尤其是贵重的私人物品,大部分人都会拾金不昧。但日常生活中也有例外。今年4月17日,市民徐老太在市区广陵路上一家银行附近路边,捡到了一张被人遗失的银行卡。徐老太心生贪念,一番思虑后决定将
在街头捡拾物品,尤其是贵重的私人物品,大部分人都会拾金不昧。但日常生活中也有例外。今年4月17日,市民徐老太在市区广陵路上一家银行附近路边,捡到了一张被人遗失的银行卡。徐老太心生贪念,一番思虑后决定将银行卡占为己有。凑巧的是,徐老太侥幸猜中银行卡密码,并成功从卡上取走24500元。事实上,她的行为已涉嫌犯罪。近日,广陵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信用卡诈骗案。
01
老太路边捡到银行卡
侥幸猜中密码还取走2万余元
事情要从今年4月17日说起,在广陵路附近办事的徐老太,无意中发现路边有一张银行卡。附近有一家银行,徐老太猜测,可能有人从银行办事出来时,不慎丢失的。趁着还没有其他人留意这张银行卡,眼疾手快的徐老太很快将卡放入自己包内。
“或许失主没有发现自己丢失了一张卡,暂且先拿着吧。”心生贪念后,徐老太将卡占为己有。为了掩人耳目,拾到银行卡后,徐老太片刻停留后便离开了现场。第二天,她来到位于江都路上的银行营业部,与银行工作人员交涉后,表明了自己想要取钱。
“是办理取钱业务吗?需要输入银行卡密码。”“我年纪大了,记忆力不大好,密码你让我试几次吧。”徐老太用这样的理由搪塞银行工作人员。她从最简单的六位数字开始猜测银行卡的密码。“密码或许是6个6或者6个0、6个8……”就这样,徐老太根据猜测按下密码。第二次尝试时,当她输入“000000”密码后,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密码正确。
密码破解后,徐老太成功取出24500元,转身将这笔钱存入自己的账户中。此时的徐老太就像没事人一样,一度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失主可能无法找到她。
02
失主察觉余款被人取走
警方出击揪出“真凶”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4月25日,银行卡的失主丁大爷和儿子前往银行挂失补办,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卡上的钱已经被其他人取走了。
儿子小丁大惊失色,他说道:“这张卡可能是4月17日取钱后在银行附近遗失的,我们也是这几天才发觉卡不见了。”小丁认为,卡上的钱不可能无缘无故蒸发,多半被人悄悄取走了。
随后银行工作人员对这张卡的取款记录进行了查询。工作人员证实,这张卡于4月18日上午9点多,在江都路上的银行柜台被人取钱。2万多元究竟去哪了?小丁和父亲百思不得其解。小丁挨个询问了家人,但家里人都表明没有去银行取钱。当天,察觉异样的小丁就前往派出所报案。
警方对这起事件展开调查,根据银行卡相关信息和银行监控记录,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徐老太。警方找上门时,徐老太顿时傻了眼。铁证如山,徐老太原原本本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得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徐老太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我不懂法,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这些钱还存着没用呢,全部还给失主吧。”
03
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
设置银行卡密码应提高警惕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老太于2020年4月17日,在位于扬州市广陵路的某银行广陵营业所门外,拾得被害人丁大爷遗失的一张银行卡。次日上午,被告人徐老太到扬州市江都路某银行江都路营业所柜台,冒用被害人银行卡,提取人民币24500元转至其本人的银行卡内。
法院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被告人徐老太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实在不该,而被害人将其银行卡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也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法官提醒广大市民,银行卡密码设置得尽量复杂一些,“切勿使用手机号、身份证号、生日以及简单数字,同时银行卡也要避免和身份证放置在一起,防止同时丢失留下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