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消费不还钱 男子丢了工作又被判刑
2020-09-09 10:06:47 来源:大庆网 评论:0 点击:
大学毕业后,好不容易获得一份工作,然而他并不满足于现状,为了享受好的生活,透支信用卡到期不还,最终受到了刑事处罚。9月3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透支不还丢了工作今年28岁的王刚,是一家单位的
大学毕业后,好不容易获得一份工作,然而他并不满足于现状,为了享受好的生活,透支信用卡到期不还,最终受到了刑事处罚。
9月3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透支不还丢了工作
今年28岁的王刚,是一家单位的正式职工,平时他特别注重穿衣打扮,出手阔绰。好面子的他,每个月的工资,都用于消费上,属于“月光族”。
2016年2月26日,王刚到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同年7月12日,他开始使用该卡透支。
起初,他还保持着谨慎的态度,每月都按时还款。后来,透支的钱多了,他已无力还款,直到2018年11月,就不再按时还款,共拖欠本金4万余元。
此后,银行信用卡中心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对王刚进行了多次催缴,但王刚一直没当回事儿,以为这事属于民事纠纷,银行大不了起诉,到时再还即可。后来,银行的工作人员报了案。
案发后,王刚因害怕承担刑事责任,于2019年4月14日,前往公安机关自首,并还清了本金及利息,尽管这样,他还是要付出代价。
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且透支数额较大,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且透支款已偿还发卡行,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刚,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缓刑作出后,被告人王刚所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开除决定。
说法
恶意透支涉嫌犯罪
在此,审理本案的法官提醒,大家要树立起正确的刷卡透支观念。
信用卡透支,不同于一般民间借贷,一定要转变这一观念,因为刷卡消费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根据法律规定,是刑事恶意透支行为,此种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涉嫌犯罪。